广西财经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与科研创新能力,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5〕16号)文件要求,学校已正式启动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单位认真落实,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
一、评选对象范围
本次学业奖学金评选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满足本通知所规定申报条件的我校全日制一至三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等级设置与名额分配
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共划分为三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明确的奖励标准,具体如下:一等奖学金每年奖励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奖励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奖励3000元。
奖励名额的核定以各学院在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总人数为基础依据,各学院的具体推荐名额将另行下发至各单位。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严格遵守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本次评选年度内未受到任何校级纪律处分。
(三)恪守学术诚信与个人品德,做到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在学习与科研中展现良好的道德风貌。
(四)主动参与各类科学研究项目及社会实践活动,具备积极的学术探索精神与社会服务意识。
(五)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异,在整个在读期间未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的情况。
(六)申请学生须处于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内,超出基本学制的研究生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七)按时缴纳学费与住宿费,无恶意拖欠相关费用的行为。
四、评审组织与实施规则
(一)各学院需以《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桂财院发〔2016〕29号)为核心依据,结合本院学科发展特色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评审实施细则或进一步细化相关评分标准,确保评审工作规范有序。
(二)各学院必须成立专门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研究生导师代表及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等。评审委员会的核心职责为组织本学院的奖学金申报工作、完成初步评审流程,并负责处理评选过程中的申诉事宜。
五、申报流程安排
1. 个人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如实填写《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需提交一式两份。其中,2025级新生统一填写申请表(一),2023级及2024级在读研究生填写申请表(二),完成后将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
2. 学院评审阶段:各学院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与初步评审,确定本学院的奖学金推荐名单后,需在学院官方网站或公告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师生监督。
3. 学校审定阶段: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审定后的获奖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需在2025年11月7日之前,完成以下申报材料的整理与报送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1. 本学院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或具体的加分实施细则,需加盖学院公章;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情况说明,明确公示时间、方式及反馈情况;
3. 汇总后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按要求提交一式两份;
4. 《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汇总表》,需规范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5. 《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汇总表》,需相关负责人手写签名确认。
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明秀校区研究生院206室),材料装订规范可参照相关要求执行。
本次评选工作相关事宜若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高老师、向老师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