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坐落于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泰山脚下的泰山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该校办学底蕴深厚,其历史源头可追溯至1905年创立的泰安府官立师范学堂,1958年正式创办济南师范专科学校,历经发展,于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并定名为泰山学院。
学校现拥有南、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达1378亩,全日制在校学生规模超过2.4万人。师资队伍实力雄厚,1400余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者530余人,具备博士学位的教师520余人。在学科与专业建设方面,学校已获批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旅游管理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同时拥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以及4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5门省级一流课程。高层次人才储备丰富,包括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在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共计38人,另有3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4个省级青年创新团队以及12个省级科研平台作为发展支撑。
一、培养目标
致力于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的高层次人才。要求毕业生具备强烈的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扎实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突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胜任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具备优良的职业素养,成为符合社会需求的实践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类别
本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仅面向全日制培养类型,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类别包括电子信息(专业代码0854)、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0860)以及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有关各专业具体招生详情,可查阅《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需要注意的是,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名额将结合上级下达计划及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报名期间,考生可通过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官方平台查询上述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及对应专业附加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5.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6.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7.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专项条件
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二)(三)项基本要求外,还须具备下列工作经验条件之一:
1. 本科毕业且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且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考程序
硕士研究生报考分为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确认环节完成报名信息核对、个人图像采集及报考费缴纳,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安排:
预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 正式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3. 报考点选择规范: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
4.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5. 报名信息管理: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准确,以保障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顺利寄送。
6.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实时查询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准确性。
7. 校验异常处理: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将相关核验材料提交至我校研招办进行人工核验;在国(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其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研招办审核。
8. 报名责任提示:考生须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确保自身符合要求后再填报志愿及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同时,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交虚假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网上确认
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全国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 确认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按报考点规定完成个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
3. 信息效力: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 主动查询义务: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定期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主动配合完成各项报考工作。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考试前约十天(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六、初试安排
1. 考试方式: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科目设置与分值:
多数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科目满分依次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3.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仅设两个单元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与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该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考核。
4.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5. 考试注意事项: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七、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管理
1. 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将以国家确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础,结合各专业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等因素,划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条件。
2. 资格审核:复试期间,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信息库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
3. 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无需参加加试。各专业加试科目详情见《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专项考核: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我校将单独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科目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时间安排:复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及体检时间将由我校统一统筹安排,具体信息届时将通过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发布。
6. 公平保障措施:复试过程中将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复试工作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并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同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7. 信息公示:可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条件、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关键信息,均将通过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8. 调剂管理: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考生上线情况,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及调剂具体要求。调剂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将在初试结束后依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执行,考生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我校统一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录取规则
1. 录取原则:我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政策规定,综合考量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考核不合格者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3. 学历资格终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我校另行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将失去录取资格。
4. 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或未通过、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 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将由我校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更改;若公示名单需调整,将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6. 档案转接: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档案转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解决,若因此导致无法录取或入学,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7. 后续通知: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将由我校另行发布通知。
八、学制规定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含休学等情形)。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的学费标准统一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二)奖学金设置
1.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评选,奖励对象为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 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学年面向全体新生评选,覆盖率达100%,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
3. 学业奖学金:每学年按我校规定比例评选,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6000元/生,二等奖学金3000元/生,三等奖学金2000元/生。
4. 专项奖学金:包括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等,每年按学校规定比例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
(三)助学金保障
1. 国家助学金:覆盖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10个月发放。
2. 导师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按10个月发放,由导师科研经费及学校相关经费保障。
3. "三助"岗位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根据工作量确定,按实际上岗情况发放。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安排
我校各二级培养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均在北校区(校本部)开展,校区具体地址为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北校区依山傍水,自然环境优美,教学、科研及实践设施完善。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提供高标准研究生宿舍,房型为1-2人间,配备空调、洗衣机、独立卫生间及淋浴设施,功能齐全先进,为研究生学习生活提供良好保障。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各专业将依据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制定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需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全部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且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方可准予毕业,学校将为其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硕士学位。
十二、违规处理办法
1. 违规追责依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凡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 具体处理措施:对违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对违规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并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违规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诚信档案记录: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重要说明
1. 辅导培训声明:我校从未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培训班。有关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复试参考书目、自命题考试大纲及各二级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均通过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发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具体报考事宜可直接咨询相应二级培养单位。
2. 章程效力说明:本章程内容若存在未尽事宜,或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冲突,均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上级最新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53
单位名称:泰山学院
联系部门:泰山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