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为确保 2025 级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界定
本次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 2025 级全日制直博生及全日制硕士生,且考生录取方式须为推荐免试(推免),非推免录取的 2025 级研究生新生不纳入本次评选范畴。
二、奖项设置详情
(一)普通新生特别奖学金
一等奖:共计 50 个名额,每位获奖学生可获得奖金 10000 元;
二等奖:共计 119 个名额,每位获奖学生可获得奖金 5000 元;
三等奖:共计 120 个名额,每位获奖学生可获得奖金 2000 元。
(二)工程硕博士专项新生特别奖学金
入选该专项的 2025 级硕士生,每人可获得奖金 5000 元;入选该专项的 2025 级直博生,每人可获得奖金 10000 元。
(三)本博贯通培养专项新生特别奖学金
入选本博贯通培养专项的 2025 级直博生,每人可获得奖金 10000 元。
特别说明:上述各类别、各等级的奖学金不可重复兼得,每位符合条件的新生仅能获得其中一项奖励。
三、申请及评审流程
个人申请提交:符合评选条件的推免新生,需主动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学院相关要求。
学院组织评审:各学院成立专门的评审工作组,结合学校分配的奖学金名额、学生申请情况及相关评审标准,开展评选工作,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拟推荐名单需在学院内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师生监督。
学校审核备案:学院公示期结束后,若拟推荐名单无异议,需及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进行后续审核与备案工作。
四、工作进度安排
10 月 21 日:由研究生院完成各等级、各类别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工作,明确各学院的推荐名额指标。
10 月 28 日前:各学院需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并对外公布,同时启动学生申请接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申请材料的收集与整理。
11 月 10 日前:各学院完成全部评审工作,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要求及时将获奖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确保评选工作按时推进。
各学院需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相关评选办法,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透明、结果可信,切实保障符合条件学生的合法权益。如有相关疑问,可及时与研究生院沟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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