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南京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相关部署与要求,确保推免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我单位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具体实施细则正式公布如下:
一、报名资格要求
(一)基本政治素养与品行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愿意主动服务国家与人民;
品德修养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
(二)学业与身份要求
须为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成功取得所在高校的推免生资格;
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
(三)直博生专项要求
本科前三学年的总学分成绩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展现出突出的学术潜质;
外国语水平需达到我单位博士生申请考核相关细则中明确规定的外国语标准。
(四)跨专业申请要求
需具备所申请专业本科阶段应掌握的核心知识与能力,需提供能够佐证该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经历证明等;
必须参加我院专门组织的跨专业加试环节,未参加或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硬性要求所有申请者必须参加我院于 2025 年举办的开放日活动,未参与该活动者不得申请。
二、报名流程说明
(一)南大推免系统报名
报名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
报名方式:申请者需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底部 “信息系统” 导航栏对应的推免报名系统,选择 “推免预报名” 模块完成报名操作;
注意事项:未通过上述系统完成报名的申请者,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操作
已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网上缴费等相关手续;
该系统操作是推免报名的必要环节,未按要求完成者将影响后续录取流程。
(三)志愿填报要求
已取得推免资格且通过我院前期选拔的申请者,需于 9 月 22 日 9:00 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志愿填报需严格按照我院拟选拔的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仅直博生需明确导师)进行填报,未按上述要求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补录程序将于 9 月 25 日 14:00 正式启动,符合补录条件的申请者可关注系统通知。
(四)待录取通知确认
我院将于 9 月 25 日 9:00 起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合格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
确认时限要求:9 月 25 日 14:00 前收到通知的申请者,需在 14:00 起 20 分钟内完成确认;9 月 25 日 14:00 后收到通知的申请者,需在收到通知后 20 分钟内完成确认;
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确认信息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院将启动补录程序。
三、申请材料提交规范
(一)核心申请表件
申请者在南大推免系统完成报名后,需下载并打印 “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该申请表需经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未盖章的申请表视为无效申请。
(二)材料提交要求
需按要求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不得有虚假信息;
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需在 2025 年 9 月 20 日前通过顺丰快递寄送至我院指定地址。
(三)专家推荐信要求
直博生申请者需提交两位及以上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推荐信需与申请学科相关,格式需符合统一要求;
硕士研究生申请者无需提交专家推荐信;
若在参加开放日活动时已提交过相关推荐信,无需重复寄送。
四、选拔考核工作流程
(一)考核参与通知申请者需密切关注我院联系人陶老师的通知或南大推免系统发布的具体安排,按时参加我院组织的选拔考核工作。
(二)复试形式与要求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线下考核形式开展;
申请者需严格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复试,无故缺席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跨专业加试细则
我院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将组建专门的复试专家小组,对申请者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属性认定;
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认定结果将报研究生院备案;
被认定为跨专业申请的学生,复试阶段需参加申请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专业加试科目具体如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加试管理学、经济学;金融硕士专业加试货币银行学、金融工程学。
五、录取相关规定
(一)录取基本原则
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标准;
录取过程中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首要遴选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二)录取资格审核
严格核查申请者是否符合学校及我院规定的申请条件与复试要求,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违规处理办法若申请者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或有其他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是否已录取或入学,均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系统操作要求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南大推免系统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双重报名,缺少任一系统报名记录的,申请均视为无效。
(二)志愿与拟录取确认要求
申请者填报志愿及接受拟录取通知时需秉持诚信原则,慎重决策;
一经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不得提出撤销申请,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录取资格有效性说明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已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四)专项奖励计划说明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将继续实施 “南京大学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入选该计划的学生在取得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后,将获得新生 “校长特别奖学金”;本校优秀直博生在入学后可参与 “校长特别奖学金” 的评选,具体评选规则将另行通知。
以上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请咨询我院联系人陶老师,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