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一)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
土木工程学科专门设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心职责包括拟定学科层面博士生招生宣传方案、生源选拔实施细则,统筹推进资格审核、综合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招生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等全流程工作。该小组由学科组长担任组长,成员涵盖各学科方向负责人及核心学术骨干,学科秘书兼任小组秘书,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专家考核小组组建
成立不少于 5 人的专家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须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考核小组具体承担专业面试组织工作,面试内容涵盖英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表现、学术综合素养等维度,重点考察考生开展博士阶段科研工作的潜力。按照本学科硕博连读选拔实施细则完成评分与排名后,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考核结果及体检情况,确定最终选拔通过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二、选拔核心原则
选拔工作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 的基本准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秉持 “择优选拔、质量为先” 的原则,确保选拔出具备扎实学术基础与科研创新能力的优秀生源。
三、选拔适用对象
本次硕博连读选拔面向土木工程学科及相近学科的 2024 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两类学生不纳入选拔范围:一是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二是 2024 级录取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手续的学生。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养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强烈的爱国情怀,愿意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身心素质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与心理健康状况均需符合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规定。
(三)专业匹配要求
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拟攻读博士学位的授权学科,需属于同一一级学科或高度相近学科。
(四)学业与品行记录要求
硕士在读期间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无课程重修、补考记录,未因违法违纪受到任何形式的处分。
(五)推荐意见要求
需提供至少两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学业成绩与成果要求
除本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外,其他申请者第一学年学习成绩需位列专业前 30%。若本科或硕士在读期间取得以下任一成果,可不受上述成绩排名限制:
以主力成员身份(排名前三)参与第一类、第二类竞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竞赛分类标准参照《华东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
录用或发表与硕士研究方向、拟申请博士研究方向相关的 B 类及以上学术论文 1 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华东交通大学,本人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
获得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1 项(本人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
五、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需在 2025 年 7 月 7 日至 9 月 6 日期间完成材料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二)提交材料清单
华东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报名表;
两封由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撰写的专家推荐书;
符合学校规定的体检表;
身份证复印件;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创新项目证明、专利授权书等);
2026 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资格选拔报名情况汇总表。
(三)材料格式与提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需按上述清单顺序整理,合并为一份清晰可辨的 PDF 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 “学号 + 姓名”;纸质版材料需按相同顺序装订成册,提交至土木建筑学院教务办公室(教 9-301 室),由李丹老师负责接收。
六、专业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地点与方式
面试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初步拟定,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土木建筑学院 302 会议室(初步拟定);
面试方式:现场面对面面试。
(二)面试名单确定
学科将依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专业面试环节,面试名单将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面试核心内容
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重点考察考生英语听说交流能力,包括日常对话、学术话题表达等;
专业综合面试:聚焦考生的科研素养、创新思维、专业知识储备、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及综合素质。
(四)面试基本要求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参加面试,未按时到场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专业面试全过程实行录音录像,确保面试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五)面试具体流程
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引导到指定座位就座;
向面试考官展示身份证原件,完成人证比对;
考官向考生说明面试分为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开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考官通过提问等方式对考生英语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进行专业综合面试:考生通过 PPT(演示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硕士阶段参与的研究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等,随后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
面试全部环节结束后,由考官宣布面试结束,考生有序离场。
七、成绩核算方式
专业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核算公式为:专业面试总成绩 = 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 ×20%+专业面试成绩 ×80%。
八、硕博连读资格确定规则
(一)资格拟确定原则
严格遵循 “公开、公正、公平” 及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按考生专业面试总成绩,分报考方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资格;
若出现名额空缺或追加招生指标的情况,将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若考生专业面试总成绩相同,以第一学年专业成绩高低作为排序依据;
若考生报考的导师当年无招生指标,考生需向土木建筑学院提出导师调整申请,调整过程中充分尊重考生与导师的双向意愿,进行双向选择,不服从调整者视为自动放弃硕博连读资格。
(二)资格取消情形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申请材料存在虚假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的;
体检结果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
(三)资格考核要求
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需在硕士研究生阶段第四学期参加由土木建筑学院组织的资格考核,完成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
资格考核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是否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课程成绩是否达到优秀标准;是否具备深厚的学术素养,包括专业理解能力、知识运用能力、问题分析能力和方法评价能力等;
学术成果方面,需至少完成硕士阶段申请硕士学位所需的创新成果相关条款中的一项(具体标准严格参照研究生所在学院的相关文件执行);
资格考核通过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后,与当年其他类型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同期办理博士研究生录取手续;
资格考核未通过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退出硕博连读培养模式,取消其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按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直至毕业。
九、纪律管理要求
本学科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开展选拔工作,具体纪律要求如下:
(一)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资格选拔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确保招生政策透明、工作程序规范、操作过程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责任机制
学科严格遵照学校规定的考试录取流程与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强化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与政治意识,对在选拔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回避机制
本年度与考生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联的人员,必须回避考试及录取等相关环节的工作。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单位及当事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复议机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科考生复试结果承担相应责任,对于考生提出的投诉和申诉,学科及面试专家小组将认真核查、公正复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议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五)考风考纪要求
考生在申请及考试环节若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土木建筑学院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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