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有关事项的说明
为帮助各位考生清晰了解我校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细则,确保备考及报考工作顺利推进,现将该计划相关报考要求整理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总体概述
我校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分为普通计划和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两类,两类计划均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招生细则如下。
二、报考资格申请流程
1.申请渠道: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完成资格申请流程方可进行后续报名。
2.申请步骤:
(1)考生需登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专属平台,准确填写并提交个人申请信息。
(2)申请信息提交后,须等待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在线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报名环节。
(3)平台开通时间需考生自行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资格申请平台发布的官方通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避免错过报名时机。
三、普通计划招生详情
1.招生对象界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生源地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 6 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同时,在上述 6 个省区工作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任职的汉族考生也可报考。
(2)生源地位于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 7 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其中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包含在内)6 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及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此外,在上述地区中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同样具备报考资格。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或管理工作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地区工作满 5 年及以上的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 毕业生。
2.招生计划安排:
(1)2026 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普通计划总招生人数为 33 人,招生专业仅限理学、工学、医学门类下的各类专业,不涉及其他学科门类。
(2)各地区具体招生名额分配如下:内蒙古自治区 2 人、湖北省 2 人、湖南省 2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 3 人、贵州省 4 人、云南省 5 人、西藏自治区 2 人、甘肃省 2 人、青海省 3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 2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 人。
四、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说明
1.招生对象要求:该专项计划招生不限制考生的生源地区,同时也不限制考生民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但考生被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为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2.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
(1)2026 年该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 6 人,招生专业仅为 080200 机械工程。
(2)招生单位包括 041 机械工程学院(济南)、071 海洋研究院(青岛)、086 低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威海)。
(3)该专项计划的招生名额不提前分配至各招生单位,将按照报考该专项考生的初试成绩进行统一排名,结合排名情况最终划定复试分数线。
五、报考及录取其他重要事项
1.复试分数线划定:骨干计划普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将按照不同学科门类分别划定,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政策享受限制: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可同时享受其他各类初试加分政策及照顾政策,且不得兼报其他专项招生计划。
3.定向就业协议签订:被录取的考生,须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针对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若考生报名后在职或非在职身份信息发生变更,将按照录取时的实际身份签订协议;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后,不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4.汉族考生比例限制: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外,其他骨干计划招生录取的考生中,汉族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录取总人数的 20%。
本须知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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