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为扎实推进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招收工作,确保招生过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我院依据《上海电力大学 2026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结合学院办学实际与学科特色,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一)招生专业范围
本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两个专业,均面向推免生开放招生。
(二)计划查询渠道
有意向申请的考生,可在指定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各专业具体的招生计划名额。
(三)计划调整说明
各专业最终招收推免生的人数,将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总额度内,结合实际申请生源的质量与数量情况进行动态确定。
二、申请条件及核心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养
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
(二)推免资格要求
须为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认定以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公示的名单为准。
(三)外语能力标准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具备基本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四)身体健康状况
需符合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
三、招收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考专业适配说明
可申请本院推免专业的本科专业范围,参照相应的本科专业目录执行(原文附件内容已整合至适配说明中)。
(二)系统报名阶段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段内(9 月 22 日至 10 月 20 日),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本院相关专业的申请填报工作。
(三)资格审核与通知
学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的考生,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面试的形式开展,考核内容除涵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外,重点聚焦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外语水平、科研兴趣及创新潜质等核心维度。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学院将依据综合考核成绩的排名情况,确定各专业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六)待录取确认流程
学校将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确认操作,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材料审核相关规定
(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个人基础证明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阶段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通过学信网办理);
学业成绩证明材料: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 1 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或学院教务处公章)、本科前六学期学习成绩的专业排名证明(需注明本专业总人数,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其他能够体现个人外语水平的有效证明材料;
学术与竞赛成果材料:本科阶段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证明(包括论文类、专利与软件著作类、科研项目类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国家级、省部级、地区或行业级)等,用以体现自身学术水平与发展潜力的相关材料。其中,科研创新成果证明可提供发表论文的当期学术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检索证明,以及专利授权书、项目立项书等佐证材料;
个人陈述:需客观全面地介绍个人学习经历、科研实践、专业认知、未来研究规划等内容。
(二)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方式:考生需登录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按照系统操作流程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及所有附件材料的上传工作;
提交时限:所有材料须在 9 月 26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上传通道,视为未完成材料提交。
(三)材料审核计分标准
材料审核满分为 100 分,具体计分规则为:推荐资格占 60 分,科研创新成果与竞赛获奖占 40 分。其中,科研创新成果与竞赛获奖的具体计分标准,参照相应的评分细则执行(原文附件评分标准已整合至计分规则中)。
五、复试考核具体安排
(一)综合面试内容及占比
综合面试包含三个核心模块,具体分值占比如下:英语能力测试(占比 20%)、专业综合测试(占比 4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占比 40%)。面试将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信意识等)、既往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与创新思维、外语交流与应用能力等。每位考生的复试面试时长不得少于 20 分钟。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定为 9 月 28 日上午 9:30,面试地点设置在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经外楼 A509 室。
六、录取核心要求
(一)考核分值设定
材料审核与复试面试的满分均为 100 分。
(二)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方式为:材料审核成绩 ×50% + 复试面试成绩 ×50%。
(三)考核合格线
综合考核总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者,视为考核合格。
(四)拟录取规则
考核合格的推免生,将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在各招生专业推免接收指标名额范围内,依次确定拟录取人选。
(五)违规处理办法
在材料审核或复试面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其他补充说明
学院将根据第一批复试录取的完成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组织第二批复试,后续相关安排将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公布;
申请人须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核查发现信息不实或存在误导性内容,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推免过程中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推免生在入学前,若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均按照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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