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部署,依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4 号)相关规定,结合 2024-2025 学年全校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实施要求,现启动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有意向申请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材料的提交。
一、学生申请阶段(10 月 23 日 —10 月 27 日)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可参照对应评定标准执行,本次评选各奖项可推荐名额具体如下:全校本研均可参评的 “拓及” 专项奖学金,我院推荐名额 1 名;全校参评的四川国经奖学金(创新类),我院推荐名额 1 名;全校本研均可参评的黄山教育助学金,我院推荐名额 1 名;全校本研均可参评的双优基金,我院推荐名额 0-2 名;全校参评的比亚迪奖学金,我院硕士研究生推荐名额 1 名;学院层面的毛子洄基金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推荐名额 1 名;学院层面的中安经管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推荐名额 1 名;学院层面的 “周成勇” 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推荐名额 3 名;学院层面的耀煌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推荐名额 1 名;学院层面的耀煌助学金,推荐名额 5 名;学院层面的耀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推荐名额 5 名。
申请专项奖助学金的研究生,需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进入 “学生资助” 板块下的 “奖助学金评选” 栏目,按照各奖项明确的评选要求,如实、细致地填写申请信息,并在学院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操作。提交完成后,务必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成功提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对应指引文件)。此外,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的 “打包附件” 区域,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5)》,该清单需由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字后,扫描为 PDF 格式文件进行上传。
二、学院审批阶段(10 月 28 日 —11 月 5 日)
学院将严格遵循 “学生自主申请、导师出具明确推荐意见、学生工作组审核把关、学院评审小组综合评审” 的流程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将在学院范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学院将评审结果正式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批阶段(11 月 6 日 —11 月 20 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对各学院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集中整理与复核,随后报请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名额与评选特殊要求说明
学校专项奖助学金 “拓及” 专项奖学金,我院研究生推荐名额为 1 名,该奖项全校范围内计划评选硕士研究生 6 名、博士研究生 2 名。
学校专项奖助学金四川国经奖学金(创新类),我院研究生推荐名额为 1 名,该奖项全校范围内计划评选研究生 10 名。
学校专项奖助学金黄山教育助学金,申请学生须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我院本、研究生合计推荐名额为 1 名,该奖项全校范围内计划评选研究生 3 名。
学校专项奖助学金双优基金,该奖项评选重点结合学生体育成绩、体育竞赛参与及获奖等情况,有意向的学生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谨慎申请,我院本、研究生合计推荐名额为 0-2 名,该奖项全校范围内计划评选 9 名。
学校专项奖助学金比亚迪奖学金,我院硕士研究生推荐名额为 1 名,该奖项全校范围内计划评选研究生 17 名。
(二)评选方式与结果认定
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全程在线上开展,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论为准;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采取 “线上申请 + 线下评选” 相结合的方式,评审结果以线下评选结果及公示结论为准。
(三)支撑材料标准
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申请提交的支撑材料中,论文相关标准参照《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执行。
(四)特殊群体参评说明
2025 级硕博连读学生,可以硕士研究生身份返回原硕士班级参与本次评选。
(五)成果与荣誉时限要求
各奖项申请者提交的支撑材料中,所涉及的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奖项,须为 2024-2025 学年期间所获得。
(六)奖项申请互斥规则
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同时申请,且专项奖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因此,本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本次专项奖助学金;本次各专项奖助学金之间,学生也不可同时申请。
(七)材料签字要求
原则上,本次专项奖助学金申请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审批表,签字部分一律要求手写签字,不得采用打印等其他方式。
(八)材料信息一致性要求
申请各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需填写对应学院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版)。请各位学生认真、准确填写表格中的学生基本信息、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确保表格内容与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及其支撑材料中的信息完全一致,不得出现遗漏、错误等情况。
(九)材料提交要求
学生需按照指定模板填写科研成果相关内容,并依据对应评选细则的计算办法,自行核算科研得分(模板可参考对应文件)。同时,需将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材料清单及相关支撑材料、科研成绩的电子版进行打包,按照 “学号 - 姓名 - XX 奖学金” 的格式命名后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签字确认的材料清单、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的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需提交至九里校区 0 教 J0617 办公室。本次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线上申请提交及线下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均为 2025 年 10 月 27 日 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诚信要求
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及评选过程中,若存在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其获得的奖励,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及荣誉证书,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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