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公告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下达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新疆大学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研究生报考的各项事宜,特此发布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新疆大学骨干计划包含普通计划与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两大类别。报考考生除需符合《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基本条件、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明确的学业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硕士普通计划招生对象:生源地为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此外,在国务院公布的甘肃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或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三省区范围内,工作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任职的汉族考生,也可报考。
博士普通计划招生对象:生源地不作限制,但考生须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或者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及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民族与生源地均无限制,其中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定向高校从事工作的在职人员。该专项考生毕业后,需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2026 年新疆大学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 50 名,具体分配为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40 名、普通计划 10 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计 61 名,其中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30 名、普通计划 31 名。
在硕士普通骨干计划的 61 名指标中,包含甘肃生源考生 3 名、青海生源考生 3 名、宁夏生源考生 2 名、新疆生源考生 12 名、兵团生源考生 11 名。
博士、硕士研究生骨干计划的具体招生专业,可参考相关招生专业目录。录取规则方面,普通计划录取汉族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20%,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录取汉族考生的比例则不设限制。
三、资格申请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必须先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待通过省级行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正式报考骨干计划。
(一)申请时间
资格申请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 时至 10 月 24 日晚上 22 时。考生需在上述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以便根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二)申请流程
考生首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研招网账号注册,并准确填写个人考生信息。
考生使用已注册的研招网账号,登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点击 “申请” 按钮后,仔细阅读并签署承诺书,点击 “同意” 后,方可确认实名注册信息。
考生如实填写资格申请信息,内容包括报考类型、考生类型、生源地或工作地、姓名、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政治面貌、籍贯、民族、考生档案所在地、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地址、考生档案所在单位邮编、当前工作或学习单位、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报考单位、报考专业、备注等。资格申请信息须与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写的信息保持一致,若系统检测到信息不一致,将无法完成报名流程。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在填写申请信息时,需准确选填 “类别” 一栏。
考生按要求上传资格申请材料,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徽面和人像面照片、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照片、学历证书或就读证明、学位证书、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考生必须上传)、工作证明(汉族考生须出具在民族自治地区满 3 年的工作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考生确认上传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之后可通过研招网个人账户关注审核状态,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三)注意事项
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省级行政教育管理部门负责,考生需正确选择生源省份,准确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正式、规范的材料。
考生提交申请后,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申请信息;仅当审核结论为 “退回修改” 时,方可进行信息修改。
四、报名确认
考生在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后,硕士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考生需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手续。
(一)硕士报名
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站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相关报考简章及公告的要求,完整完成报名流程。
(二)博士报名
博士考生需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完成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
秋季招生报名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10 月 13 日
春季招生报名时间:2026 年 4 月 13 日至 5 月 4 日
博士骨干计划资格审核的开放时间,将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五、考试录取
(一)考试与划线规则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工作遵循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的原则。新疆大学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考生报考情况、招生计划、培养目标等实际因素,自主划定进入复试的成绩标准。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其他照顾政策,且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新疆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校将依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定向协议签订
考生被录取后,需通过资格申请平台,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若考生报名后在职 / 非在职身份信息发生变化,将按照录取时的实际身份情况签订协议。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时无需迁转户口。
(三)调剂规则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的专业或方向录取;未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也不得调剂进入该计划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前期准备
考生需认真阅读本报考公告及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详细了解招收骨干计划研究生的专业设置及相关政策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资格申请及报名工作。
(二)专项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需根据指定的招生专业进行报考,并主动与招生院校及定向南疆高校加强沟通联系,明确相关报考要求及就业具体事项。
(三)责任承担
若考生报考的专业不在本计划招生范围内,或无定向南疆高校就业的明确需求,由此导致无法报考、无法录取等问题,相关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毕业就业与服务年限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须严格履行定向协议,回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其中,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需回到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需到定向地区的就业单位工作;若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非在职研究生,需将毕业去向落实至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的档案需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服务年限要求方面,报考骨干计划普通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 5 年(含 5 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 8 年(含 8 年)。
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毕业后须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 3 年(含 3 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 5 年(含 5 年)。
(五)后续深造限制
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若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及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但需重新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的服务年限将按照新签订的协议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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