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6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以及《重庆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学科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设置
学术学位:080200 机械工程、0802Z3 低空技术与工程
专业学位:085500 机械
(二)二级学院招生信息
001 车辆工程学院:招收全日制 080200 机械工程(03 研究方向)、全日制 085500 机械(专业学位,02 研究方向);联系人刘老师,
002 机械工程学院:招收全日制 080200 机械工程(01、02、04 研究方向)、全日制 085500 机械(专业学位,01、03、04 研究方向);联系人陈老师,
005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招收全日制 0802Z3 低空技术与工程(01、02 研究方向);联系人黄老师,
(三)招生计划安排
2026 年学校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 55 人,其中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含 “低空技术与工程” 自设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计划招收 30 人,机械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计划招收 25 人。《重庆理工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标注的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将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考核方式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两种选拔方式,分别为普通招考(包含 “申请 - 考核” 制)和硕博连读。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致力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品德修养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报考学术型博士学位的考生须已取得硕士学位;报考专业型博士学位的考生,须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顺利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取得学士学位满 6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录取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之日止)的考生,报考专业型博士学位时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报考学术型博士学位的考生,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拥有良好的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秉持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探索精神,且在报考学科专业相关领域取得较为出色的科研成果;报考专业型博士学位的考生,需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拥有成为专业技术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
身心健康,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身体条件。
需提供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满足招生学院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具体条件和要求。
(二)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报考硕博连读选拔方式的考生,其选拔条件与具体流程请查阅《重庆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安排
普通招考:第一批次网上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9:00 至 11 月 25 日 17:00;第二批次网上报名时段为 2026 年 4 月至 5 月。
硕博连读:网上报名时段为 2026 年 3 月至 5 月。
(二)报名实施流程
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仔细研读本招生简章及招生学院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提前与招生学院及拟报考导师沟通咨询,确认自身符合相应报考条件且拟报考导师尚有招生计划指标后,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 “博士网报” 系统,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地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同时缴纳报考费用(标准为 200 元 / 人)。完成信息填报与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网上报名流程结束。
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对于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
报名考生需按照招生学院公布的招生实施细则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提交材料后,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各招生学院对考生报考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查,以此确定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准予考试。
选择 “定向就业” 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具体的 “定向单位名称”。
同等学力考生均需参加加试,加试科目为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硕士阶段主干课程,凡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准予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确保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信息一经填报确认提交后,将不予修改;因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为保障报考过程顺利,考生应在报名前提前确定报考方向及报考导师。
考生需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中进行网上申请及报考费支付,因个人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慎重考虑,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核的,已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妥善牢记网上报名号、设置的用户名及密码,以便随时浏览、打印本人报名信息。
五、考核录取
(一)考核实施安排
普通招考方式分为 “基础能力考核” 和 “综合考核” 两个阶段开展,具体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考核流程及相关安排等,详见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考核录取实施细则等相关通知。
基础能力考核:基础能力考核设置申请材料审核和笔试考试两种方式,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考核方式,具体考核方式以招生学院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1)申请材料审核:招生学院将根据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及报考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对考生的研究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科研成果、科研潜力以及外语水平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并给出 “合格” 或 “不合格” 两类审核结果。
(2)笔试考试:笔试科目包括外国语和专业课,各科目合格分数线由招生学院划定。
综合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必要时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进一步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并出具书面考核评语及 “合格” 或 “不合格” 的考核结果。
(2)学术水平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水平、专业素养、科研志趣、科研能力、创新潜质、英语听说能力等,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评定规则按照招生学院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考生体检:拟录取名单确定前,由招生学院组织拟录取考生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具体安排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二)录取工作流程
录取成绩由综合考核成绩构成,基础能力考核结果仅作为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依据,不纳入录取成绩计算。学校将根据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拟录取:
(1)基础能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
(5)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6)存在其他不满足录取条件的情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除外)及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部门加盖印章。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相应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签订单位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单位保持一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需按照定向协议规定就业,协议中博士研究生与定向单位之间的相关约定,与学校无关。
六、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内容将通过 “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等官方平台发布,拟录取名单的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七、奖助体系设置
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奖、学科竞赛奖、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等多项奖学金,同时还设置了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临时困难补助、国(境)外访学助学金、新生绿色通道、助学贷款等多项助学金。具体的资助对象、资助条件、资助金额等内容,可查阅学校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最终执行标准以正式下发的文件为准。
八、监督及咨询渠道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和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对于招生考核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若发现招生工作中存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联系人:翁老师、陈老师;办公地址: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至善楼 108 室。
九、其他相关事宜
(一)招生代码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代码为 11660。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4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
(三)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9000 元 / 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5000 元 / 生・年;住宿费标准为 1200 元 / 生・年(2 人间)。最终学费标准以学校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并经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后的标准为准。
(四)入学报到要求
录取新生须于 2026 年 9 月报到入学(具体报到日期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报到入学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核验。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若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办理报到手续,无法按时报到的,须事先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 2 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 2 周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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