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师范大学报名公告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启动,为保障广大考生能够顺利完成报考流程,现将报名相关事项详细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要求
(一)所有计划报考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以及我校自行制定的具体报考条件。
(二)若考生选择在我校报考点参加考试,还需额外符合《天津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的各项规定,并且达到我校报考点设定的特定要求。
二、报考点选择规则
(一)按照教育部的相关部署,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自己就读学校所在省份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除上述选择外,也可挑选教学点所在省份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报考我校 美术与书法专业、设计专业的考生,无特殊情况,必须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该报考点的代码为 。
(三)除上述两类考生外,其他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
三、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
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并非对所有考生开放,仅接收以下范围内的考生,具体如下:
我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我校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在读学生;但需注意,若此类考生报考的是非本校招生单位,且该招生单位有特殊规定要求考生必须在其本校参加考试,则不在此接收范围内。
报考我校 美术与书法专业和 设计专业的所有考生。
就读于天津市内除天津师范大学及另外 19 所高校(这 19 所高校分别为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之外的其他高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目标为天津师范大学的考生。
就读学校位于天津市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一年级在读学生,且报考院校为天津师范大学的考生。
拥有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居住证,且报考天津师范大学的其他类型考生,这类考生包括往届考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
按照规定,此类考生需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户籍证明(户籍类型包括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由天津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实体《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
若考生提供虚假的证明信息,一经核查确认,将直接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于档案存放在天津市,但无法提供上述天津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的考生,不允许在天津市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若考生情况不在上述描述范围内,或者我校报考点的接收条件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的报考点选择条件存在不一致之处,均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公告及相关设置为准。
四、报名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凡是报考我校,或者选择我校报考点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务必登录 “研招网”,仔细阅读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同时查阅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并且要及时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生所报考的招生单位以及我校报考点发布的关于网上报名的所有公告信息,确保不遗漏关键内容。
在网上报名期间,系统会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自动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的结果。为提前了解自身学历(学籍)情况,考生可在报名开始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相关平台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对于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报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学历(学籍)的核验工作。
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并严格按照这些要求填报志愿和选择报考点。在报名时,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志愿,同时要按照报考单位和报考点的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的相关材料。若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提供虚假材料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根据 “研招网” 的相关规定以及网上报名的技术要求,在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也可以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一旦超过报名期限,考生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所有完成报名的考生,都必须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考生需及时关注各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了解具体的确认时间、流程和要求。在进行网上确认时,考生需配合报考点的工作,根据核验工作的需要提交相关的补充材料,具体的材料要求可查看相关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
考生应对本人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再完成确认操作。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不再允许修改,若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后续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推荐免试生相关规定
推荐免试生包括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此类考生均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并按照要求参加复试。
未经招生单位公示,且未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完成备案的考生,不得被招生单位录取。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和单独考试;若截至规定日期,推免生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此外,推免生无需参与网上确认环节。
(二)退役人员报考相关政策
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者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类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
(三)特殊政策申请与专项计划报考要求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政策,或者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相关的申请信息。
报考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在报名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且要按照要求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考生),以便我校进行核验。
若考生未按规定申报相关政策,或者审核(包括复审)未通过,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的初试和复试。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规定
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需先经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具体的审核办法,考生可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若考生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可报考我校;若同时符合我校报考点的要求,也可选择我校报考点参加考试。
(五)残疾人考生考试便利服务
我校报考点将积极为残疾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若残疾人考生需要享受考试合理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我校报考点和所报考的单位进行沟通,提出申请,以便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安排。
(六)信息获取与关注要求
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及时关注 “研招网”、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报考单位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以及各类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后续工作。
(七)手机号码变更通知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是接收报名、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渠道。从报名成功到考试开始前,若考生的手机号码发生变更,需及时告知所选择的报考点和报考单位,避免因联系方式变更而错过重要通知。
(八)未尽事宜的处理原则
本公告中未涵盖的其他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相关的事宜,均以《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天津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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