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5年2-7月)开学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课程教学
1.本学期研究生课程于第一教学周(2月24日起)开课;学堂在线课程:《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如何写好科研论文》、《临床伦理与科研道德》、《医学实验技术与方法新进展》 于第二教学周(3月3日起)开课。
2.研究生各门课程选课人数不足6人时,将于本学期暂停开课,2月26日17:00前发布停开课通知。已选暂停课程的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统一操作退课,无需个人操作;也可根据个人培养计划改选其他相关课程。
3.研究生日常补选、改选、退选课程将持续开放。
(1)研究生课程改补选相关要求:
第一、已选课程开课第一次可以试听,第二次上课之前可以退选,逾期不予退课,须按时上课并参加考试。
第二、改选其他课程:拟改选课程未开课或者开课未满教学进度三分之一的课程可以选择,有过退课记录的研究生改选课程后不允许再次退课。
第三、补选课程:未开课或开课未满教学进度三分之一的课程可以选择。
(2)为合理使用教学资源,部分课程(尤其是实验课、上机课)将对选课人数进行限制,采取“先到先得”,即达到选课人数后,系统自动关闭,停止该门课程的选课。
(3)研究生院不负责替学生进行个人选课及改选课事宜。
4.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或授课安排临时调整须填写“研究生课程变更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周通过学院审批报研究生院同意并备案;停课需在制定学年开课计划阶段(春季学期5-6月制定下一个教学年全年开课计划)报送审批,不能临时申请停课。
5.成绩管理:承担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4.9-2025.1)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学院需提醒任课教师于2月28日前将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并将空白考卷(或作业要求)、标答(评分标准)及纸版成绩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留存。
二、学术培养
1.学位论文开题、中期、结题汇报:依据《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与结题管理办法》,2024级三年制研究生及2023级本直博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2023级三年制研究生及2022级本直博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中期,毕业年级研究生2月底前完成学位论文结题。各学院按文件要求及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分别进行落实。
2.本学期申请学位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于3-4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安排。
三、规培考核及医师资格考试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技能考核将在4月进行,理论考核将在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6月14日至25日进行;医学综合考试8月23日至24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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