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名时间安排
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北京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操作流程
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严格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
报名周期内,考生可自主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内容,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 1 条最新的有效报名信息。超过规定时间后,不再受理补报申请,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专业填报与调剂规则
(1)考生报名时仅可选择我校的一个专业进行填报。待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我校明确本校复试成绩门槛后,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复试办法、调剂规则、计划余额等信息,并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中,依据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且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考生须准确填报本人曾获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说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处罚的具体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追责;
(4)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条件且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会在复试(含调剂)前开展复审;符合条件且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招生资格,以考生报名时填报并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满足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的要求(注:“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等相关内容;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需提前认真研读解放军及我校的相关报考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若有不明之处,需提前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咨询;
(9)我校将积极为残疾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特殊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循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四、网上确认相关要求
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核对与确认,逾期将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需关注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通告,逾期不予补办;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需根据报考点公布的时间及流程完成网上确认;
(2)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查验。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予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各类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
(4)考生需配合报考点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
五、报考资格审查流程
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开展全面审查,以此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相符,将不予准许其参加考试。
六、初试相关安排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诚信考试承诺: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内的相关约定与要求;
(三)初试日期及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设置
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
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长通常为 3 小时。初试科目设置分为以下几类:
一般专业:设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4 个单元科目,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教育学、医学门类学术学位,以及体育、中医、博物馆专业学位:设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 3 个单元科目,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设置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 2 个单元科目,满分分别为 100 分、200 分。
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
(五)统考科目范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管理类综合能力;
(六)初试成绩通知:报考我校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将由我校统一通知。
七、复试安排说明
(一)复试重要性: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前提,复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二)复试具体信息: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将另行通过我校官网通知;
(三)国家分数线与地区划分:教育部将按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 “国家分数线”)。其中,一区涵盖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个省(市);二区包含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个省(区)。
以下两类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一是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四)复试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同时核查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将不予复试。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阶段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范围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可参考我校招生目录),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复试特殊要求:我校将在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考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外国语测试安排: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加分政策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加分政策: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后,达到报考条件且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说明: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不享受上述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材料复核要求: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者,不得按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
调剂规则: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
加分规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加分项计算;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不扩大范围、不另设标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填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复试差额比例: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国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及招生计划,按学术学位(按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确定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 120%。
八、调剂工作规则
当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数量不足以满足招生计划时,我校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申请调剂的考生等)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提交。调剂工作的具体办法,将提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及我校官网公布。
九、录取工作流程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本校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思想政治考核: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接受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重点为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程度等),若考核结果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2.体检要求:考生在拟录取后,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中规定的体检标准完成体检,凡不符合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
1.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
2.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3.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4.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依法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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