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方向与目标
旨在培育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支持社会主义制度,具备强烈爱国情怀与法治观念,拥有良好道德素养及服务国家、奉献人民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这类人才需扎实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既能成为具备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可胜任科学研究、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也能成长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突出、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任务、职业素养优良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名额安排
国家针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硕士研究生,分别制定并下达招生计划,考生可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自主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本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情,可查阅《浙江农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提供跳转链接);需注意的是,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作为考生报考时的参考依据,待国家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结合报考生源情况、推免生录取结果及学校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调整。
2026 年,本校将继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开展招生工作,并单独设立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三、报考资格要求
(一)报名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人员;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此类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需特别注意,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二)报名参与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报名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需满足:
(1)符合本部分第(一)点中的所有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需满足:
(1)符合本部分第(一)点中的所有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参与报考)。
3.报名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需满足:
(1)符合本部分第(一)点中第 1、2、3 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并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报考本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本部分第(一)点中的所有要求。
(三)推荐免试考生相关要求
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已被本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若推免生在规定日期截止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
(四)退役人员免初试报考要求
对于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
四、报名流程安排
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不再补办。关于报考点选择,具体要求如下: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其他考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明确)。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
2.报名平台与要求: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本校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可修改。
3.志愿填报限制: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要说明在国家教育考试(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等)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结果;也可在报名前 / 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核验。
6.政策申报要求:符合条件并申请初试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需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政策,且加分项目不累计。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要求: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高校学生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 在校生 / 入学新生,及成人高校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 / 在校生 / 入学新生);报名时需选择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信息,复试前需向本校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核。
8.责任承担: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政策要求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网报信息错误、虚假导致上述问题的,后果也由考生本人承担。
9.后续信息关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本校研究生招生官网,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时间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
2.材料提交与信息核对:考生需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3.信息修改限制: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信息错误、虚假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
五、入学考试相关安排
(一)准考证获取
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时长均为 3 小时,具体科目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时间安排如下: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 14:00—17:00,考试科目为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下午 14:00—17:00,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二。
六、复试组织与要求
1.复试性质: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用于考查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常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通常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面试四方面;具体复试安排及调剂工作办法将在 2026 年 3 月另行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特定专业思政考试: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加分政策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执行。
6.体检安排: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明确体检要求。
七、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情况等。本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规则与安排
(一)录取实施办法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本校依据教育部招生录取政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 号)精神,本校统一组织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两类研究生招生考试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
(二)录取类别划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责任承担: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矛盾的,需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学制设置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 3 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 2.5-3 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 3 年。
弹性学习年限:各类硕士研究生弹性学习年限均为 2-5 年。
十、学习方式说明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
1.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年限内,采取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
2.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学习方式及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3.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按国家规定发放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若学业水平达到本校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证书。
十一、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收取标准(单位:元 / 生・学年)
1.全日制学术学位:涉及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生物学、生态学、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农林经济管理、设计学、竹业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学费 8000 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
(1)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农业、林业、食品与营养、中药、图书情报等专业,学费 8000 元。
(2)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法学、非法学)、国际中文教育、城乡规划、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生物与医药、风景园林、兽医、会计、设计等专业,学费 10000 元。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农业、林业专业,学费 10000 元。
(2)风景园林、兽医、旅游管理专业,学费 15000 元。
(3)公共管理专业,学费 25000 元。
(4)会计专业,学费 30000 元。
(二)奖助体系设置(仅覆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覆盖 1-3 年级,奖励比例按国家下达标准执行,标准 20000 元 / 学年。
(2)学业奖学金:①1 年级:一等奖面向一志愿考生,标准 10000 元 / 学年;二等奖面向调剂考生,标准 8000 元 / 学年。②2-3 年级:一等奖比例 20%,标准 12000 元 / 学年;二等奖比例 80%,标准 8000 元 / 学年。
(3)社会奖学金:覆盖 1-3 年级,包含亓汉三奖学金等名人 / 企业奖学金,标准 1000-10000 元 / 学年(依奖学金类型定)。
(4)荣誉奖学金:覆盖 2-3 年级,奖励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标准 1000 元 / 学年。
(5)专项奖学金:奖励一志愿报考本校且拥有高水平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一年级研究生,按学业背景评定,标准 2000 元 / 人。
2. 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覆盖 1-3 年级无固定工资者,比例 100%,标准 6000 元 / 学年。
(2)导师助研津贴:覆盖 1-3 年级(依科研进展发放),自然科学类≥3000 元 / 学年,人文社科类≥1000 元 / 学年,比例均 100%。
(3)“三助一辅” 津贴:覆盖 2-3 年级,要求每月工作≥30 小时,按比例选拔,标准 4500-12000 元 / 学年(依工作类型 / 时长定)。
3. 学院激励政策
各学院(学科)可能额外设立激励政策,考生可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4.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
(1)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①留学单位: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农业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②选派类别:攻读博士 / 硕士研究生。③专业:农业经济与管理、林业经济与管理、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④资助:国家提供规定留学时间的奖学金 +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攻读硕 / 博者额外提供学费。
(2)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①留学单位: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英国雷丁大学、意大利图西亚大学、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波兰卢布林生命科学大学、芬兰土尔库大学。②选派类别:攻读博士、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③专业: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学、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④资助:国家提供规定留学时间的奖学金 +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3)亚热带森林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①留学单位: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芬兰土尔库大学。②选派类别: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③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森林经理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植物营养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森林培育学、森林保护学、林木遗传育种。④资助:国家提供规定留学时间的奖学金 +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5. 出国(境)交流项目
本校与多所国外院校合作,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交流,合作院校及专业如下:
(1)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林学院专业。
(2)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农学、生命及环境科学学院专业。
(3)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所有研究生专业。
(4)英国雷丁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农业、政策与发展学院专业。
(5)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农林学院专业。
(6)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所有专业。
(7)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英文授课课程对应的专业。(8)澳大利亚默道克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商科、计算机、工程等相关专业。注:具体项目以当年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通知为准,咨询电话:0571-63740038。
十二、培养地点与住宿安排
(一)培养地点
本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主要为两个校区:
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 666 号。
浙江农林大学衣锦校区: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 252 号。
(二)住宿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实行校内住宿申请制,学校为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具体住宿地点结合各校区住宿资源、科研平台分布及教学计划统筹确定。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三、其他重要说明
1.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若章程内容与国家招生文件冲突,以国家文件为准。
2.考前辅导规定:根据教育部要求,本校不举办任何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严禁校内部门 / 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辅导场所 / 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校园宣传或组织考研辅导;在校生不得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者将被严肃处理;考生对业务课有疑问,可联系相关招生学院。
3.信息发布渠道:本校按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推进招生工作;考生需关注中国研招网及本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将通过这两个平台公布;本校未委托任何单位 / 个人 / 平台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考生需甄别信息,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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