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招生简章(双证,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一、学校概况
广东财经大学的办学历史始于 1983 年,最初以 “广东财经学院” 为名开启本科教育征程。1985 年,学校正式更名为 “广东商学院”;2003 年,成功获得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实现学科建设的重要突破;2013 年,校名更新为 “广东财经大学”,标志着学校发展迈入新阶段;2021 年,学校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层次进一步提升。
自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守 “厚德、励学、笃行、拓新” 的校训,践行 “习礼乐文、精于术业” 的办学理念,推行 “法治、科学、民主、阳光” 的治校方略,着力打造 “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 的办学特色。42 年来,学校为国家培育了大批具备良好思想道德品质、科学精神、人文素养、专业知识与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如今,学校已发展成为学科特色突出、师资力量扎实、办学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力与知名度较高的财经类院校,同时担任广东省本科高校 “新文科” 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并获评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
二、MPA 学科点概况
我校公共管理学院的 MPA 学科点,组建了一支高水平的 MPA 教学团队。其中,校内导师共计 58 人,在这些导师中,拥有正高职称的有 26 人,副高职称的有 27 人,57 人取得了博士学位,32%的导师具备国外进修或学习的经历,还有 2 名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为保障教学质量,每门课程均配备 2 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职教师。
除校内导师外,学科点还聘请了 32 名校外实践导师,这些导师均来自政府机关、行业组织、社会机构及其他高等学校,要么是具有丰富学术经验的正高专家,要么是处级以上干部,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超过 50%。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学科点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的 “双导师” 制,目前在校 MPA 学员人数超过 250 人。
三、合作办学情况
为给 MPA 学员创造更优质的学习与实践条件,我校积极拓展合作办学渠道。已与广东省人才服务局签订协议,共同建设 MPA 教育中心;与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多家单位达成政校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广州市现代城市更新产业发展中心,着力打造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还与广州大剧院、广州市文化馆、广州市时代地产集团等单位签署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协议。此外,学校与澳门科技大学开展短期交流培养项目,多方面合作共同保障 MPA 培养质量。
四、学科研究实力
近十年间,本 MPA 学科点在科研领域成果丰硕。累计承担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课题 80 余项,具体来看,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0 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 13 项、教育部项目 19 项、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 3 项、广东省社科基金项目 30 项、广东省自科基金项目 6 项。
在学术成果产出方面,学科点出版专著与教材 16 部,在国内权威及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260 余篇。同时,在教学与科研奖项评选中表现突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 1 项,还斩获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 1 项以及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1 项。
五、MPA 培养目标
我校 MPA 培养工作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广东省全域,重点聚焦基层公共管理需求。以 “立德树人” 为根本宗旨,严格按照 “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的要求,为国家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组织培养高素质人才。
所培养的人才需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与职业道德素养,拥有公共精神、法治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与方法,具备开展公共管理工作和进行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领域的知识与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最终成为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六、就业方向与去向
(一)就业方向
MPA 毕业生主要在公共组织或公共部门从事公共服务相关工作,具体就业领域包括: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群众团体机关;各类事业单位;非营利公共组织(如各类协会、基金会、工会等);公司企业的人事部门、行政部门等,在这些机构中可从事管理、服务、政策分析与咨询等工作。
(二)就业去向
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 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
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需依据签订的协议书约定,回到原单位工作。
七、报名资格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学历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之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八、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含 MPA),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相关具体工作安排,请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网上正式报名时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已填报的报名信息也无法修改。
报名需通过指定研究生招生报名网站进行,考生需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
(四)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需严格按照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在网上发布的公告要求进行报名。若因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遗漏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内容为准。
(六)其他要求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约定。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按照核验工作的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七)推免生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考试。若推免生在规定日期截止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
九、考试相关安排
(一)考试阶段划分
MPA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发布的通知为准。
复试:考试时间在 2026 年,具体的考试时间、考试内容以及考试形式,以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考生也可参考复试前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公告。
(二)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MPA 专业代码为 125200,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包含非全日制和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具体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初试科目:
(1)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该科目为统考或联考科目;
(2)英语(二)(满分 100 分),该科目同样为统考或联考科目。
复试科目:
(1)F001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形式为笔试开卷;
(2)F535-《公共管理硕士综合素质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
(三)复试说明
复试笔试(开卷):F001 -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在复试过程中进行考核,采取笔试开卷的方式,其成绩会折算后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考试安排,以学校公布的《广东财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复试面试:F535 - 公共管理硕士综合素质考试,考试题型及对应分值如下:
(1)专业与情景化面试,满分 200 分,其中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 50 分,综合素质问答题占 150 分;
(2)无领导小组面试,满分 100 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两门课程,分别为公共管理学和公共政策学。加试方式为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每门加试课程满分 100 分,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生每门课程成绩必须达到 60 分及以上(含 60 分)才算合格。
复试面试参考书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编写的《中国公共管理案例》,由清华大学出版社于 2022 年出版。
十、学制、就读校区、学费及住宿安排
学制:全日制 MPA 学制为 2 年,上课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五;非全日制 MPA 学制为 3 年,上课时间安排在周六和周日。在就读期间,若学员达到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若有特殊情况,也可申请最多延后 2 年毕业。
毕业认证:学员缴清全部学费、修满规定学分并顺利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将获得国家承认、由广东财经大学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就读校区:非全日制 MPA 班级在广州校本部上课;全日制 MPA 班级的研究生,第一学年在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就读,第二学年转至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就读。
学费标准:全日制 MPA 每年学费为 18000 元(不包含教材费),学制 2 年;非全日制 MPA 每年学费为 30000 元(不包含教材费),学制 3 年。
住宿安排: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校不为非全日制 MPA 学员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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