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与学院概况
1. 福建理工大学简介
福建理工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高校,以工科为核心,实现理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该校为教育部首批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试点高校,同时是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 类),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学校拥有 1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7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 1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
2. 管理学院简介
福建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是福建省工程管理类和经济管理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培育基地。学院学科覆盖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3 个一级学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属于省级一级重点学科,工程管理学科是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型学科;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且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认证;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业工程专业为省级服务行业特色专业。
学院拥有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MEM,下设工程管理领域 [代码 125601] 和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 [代码 125604])、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MPA,[代码 125200]),同时在土木水利([代码 125604],土木水利工程管理方向)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专业能力突出且充满活力。现有教职工 111 人,其中教授 16 人、副教授 46 人;博士 52 人;拥有省高校教学名师 3 名、省优秀教师 3 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1 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 2 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 2 人,“闽江学者” 讲座教授 1 人、“苍霞学者” 杰出学者 1 人、“苍霞学者” 讲座教授 3 人;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注册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的 “双师型” 教师 40 余人。近年来,教师承担国家、省部级等各类研究项目 260 多项,发表论文近 300 篇,出版专著和教材 20 多部;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 项、三等奖 1 项。学院拥有省级教学科研型教学团队(工程管理)、省级教学团队(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先后荣获福建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4 项、二等奖 3 项。
学院建有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福建省数字城乡融合发展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福建省创新方法研究推广应用基地、建筑产业现代化管理研究中心、科技创新政策研究中心、工程数字化管理省级产业学院、省级首批产教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等科研与教学实践平台,与 20 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获批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等。多次承办全国性、行业性、区域性学术会议,近年来连续举办福建省工程管理研究生学术论坛,影响力持续提升。
二、招生计划
2026 年,管理学院在以下四个专业(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
1. 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
研究方向包含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生产系统与信息管理、创新管理与产业发展。拟招全日制 20 人、非全日制 15 人。初试科目为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③无、④无;复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②工程管理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备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①管理学、②项目管理。
2. 物流工程与管理 [代码 125604]
研究方向为企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拟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为准。初试科目为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③无、④无;复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②物流工程与管理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备注: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学校规定的两项学业要求,加试①管理学、②物流管理学。
3. 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
研究方向有城乡公共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科技与教育管理、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拟招全日制 10 人、非全日制 10 人。初试科目为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③无、④无;复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②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备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①管理学、②公共管理学。
4. 土木水利 [代码 085900](全日制)
研究方向为土木水利工程管理。拟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为准。初试科目为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4 英语(二)、③302 数学(二)、④819 工程项目管理;复试科目为工程经济学。备注: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学校规定的两项学业要求,加试①管理学、②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说明:
(1)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各专业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后,综合各专业生源、学科实际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物流工程与管理 [125604] 和土木水利 [085900] 涉及跨学院招生,不同学院招生计划分列,分别报考,招生计划见《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仅限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全日制招生计划仅限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结束后,变更学习方式和报考类别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 进行调剂。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无报考专业限制,其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文件规定为准,根据学校统筹安排。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2 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报考物流工程与管理 [125604]、土木水利 [085900] 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学校规定的两项学业要求。
三、学制、培养方式
学制一般为 3 年。因特殊情况,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 4 年,非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 5 年。
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公共管理 [125200] 招生类型如下:
工程管理 [12560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学制 3 年,学习形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可申请奖、助学金,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须转入我校。
公共管理 [125200]: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在职),学制 3 年,学习形式为周末、节假日学习,不享受奖、助学金,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授课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周末和节假日集中授课,授课地点为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报考院系提交相应材料(报考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 专业除外):
①已修过 6 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具有 CET、GMAT、TOEFL、IELTS、GRE、PETS 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 60% 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推免生相关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推免生接收办法请查阅《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具体接收专业请见《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3.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
4.我校将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我校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须选择 “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及录取;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在职非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须选择 “非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及录取。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9.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10.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1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简称 “《入伍批准书》”)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简称 “《退出现役证》”),招生学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
12.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3.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为其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与所选择的报考点、我院进行主动沟通,按照报考点和我院的要求做好合理便利申请工作,以便提前做好考试安排。
1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5.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8.考生务必保证网报联系方式(含电话、邮箱等)准确,确保能够接收复试相关重要通知。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福建理工大学(代码为 10388)仅是招生单位,不是报考点,也不是考点,网上确认具体事宜请以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
六、报考资格审查
1.在考生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学历(学籍)核验佐证或说明材料。请在报名期间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动态和关注招生单位通过 “研招网” 给考生发送的 “通知消息”,并在规定时限内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3.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我校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其中,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12 月 21 日 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及招生单位考试说明等信息请考生查看《准考证》。
3. 考试科目设置
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 [代码 125604]、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 专业学位硕士初试包含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全国联考)、外国语(全国统考),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其余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全国统考)、外国语(全国统考)、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相关信息可查阅《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考试相关说明
我校所有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考试时长均为 3 小时。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由报考点或考点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自命题考试科目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历年自命题考试科目真题。初试成绩预计于 2026 年 2 月下旬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仅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发放书面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查询并建议截图留存。
八、复试及录取
1. 复试重要性与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我校在复试前会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学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不开展破格复试。
2. 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 学历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
4. 外语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科目及要求详见学院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且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管理学院各专业加试科目如下:
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管理学》《项目管理》;
物流工程与管理 [代码 125604]:《管理学》《物流管理学》;
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管理学》《公共管理学》;
土木水利 [代码 085900]:《管理学》《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6.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 [125604] 等 3 个专业学位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 复试名单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在国家线公布后,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及以下规则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单科分数不限,总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在上线考生中按照我校当年度该专项计划 1:1 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若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若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 =(考生总分 - 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 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若相对偏差相同,比较满分大于 100 分的单科成绩之和与相应科目单科成绩要求之和的比值,从高到低确定排序;若比值仍相同,按照服役时长、工科类专业(专业代码以 08 开头的学科专业)的考生顺序优先确定复试名单。
8. 复试录取办法查询
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含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届时请查看我校发布的《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9. 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复试预计安排在 2026 年 3 月下旬至 4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安排请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阅。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学校学院研招网站通知公告,留意网报联系方式(含电话、邮箱等)的信息查收。
10. 定向就业考生要求
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11. 学历(学籍)审核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九、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2. 国家助学金
覆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标准为 6000 元 / 生・年。
3. 优秀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面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5%)8000 元 / 生・年、二等奖(10%)5000 元 / 生・年、三等奖(15%)2500 元 / 生・年。
4. 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境)短期学习。
5. 助研和助管岗位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研和助管岗位。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表现和实际情况确定津贴发放额度;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助管岗位,岗位津贴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6. 奖助学金限制
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现行相关奖助学金政策。
奖、助学金设立标准详见《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十、学费
管理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8000 元 / 生・学年。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60000 元 / 生・全程;
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48000 元 / 生・全程;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
十一、住宿以及费用
1.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不安排住宿。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住宿,学生应服从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报到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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