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欢迎各位考生选择河北经贸大学报考点参与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启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研读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同时详细查阅河北省、石家庄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及意向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网上报名相关公告,确保准确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招生单位报考要求等情况导致考位被取消或失去考试资格,或是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进而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责任与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一、报考资格要求
考生须严格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同时还需满足意向报考招生单位及河北经贸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 “本校报考点”)针对报考提出的各项具体要求。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完成报名信息填报与报考费网上支付操作,随后依据河北省及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
网上预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
三、报考点选择规则
本校报考点代码为 1334,仅接收两类考生报名:一是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本校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在读生。对于本校第二学士学位一年级在读生,需前往本人户籍地对应的报考点,或选择石家庄市各区设立的报考点完成报名。
特别注意:若招生单位明确要求考试时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是初试科目中存在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的情况,此类考试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报考该专业的所有考生组织安排,本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请相关考生及时与意向招生单位取得联系,确认报名事宜。
本校报考点咨询电话:0311-87657198;0311-87657199。
四、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规范
1.考生需认真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及完成网上缴费前,务必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且完整。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打印报名信息清单,并牢记报名系统生成的个人报名号。
2.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若需重新填报,须先通过报名系统对已有的报名信息执行 “取消” 操作,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新的报名及缴费流程。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补报,也不能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会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开展网上校验工作,考生需及时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若校验未通过,需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手续。
4.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会向招生单位开放报考资格审核功能,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疑问,需第一时间与意向招生单位联系咨询。
5.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需及时查看报考点通过 “研招网” 发送的站内提醒消息,同时留意接听本校报考点的咨询电话(0311-87657198;0311-87657199)。若因未及时查看消息或接听电话影响报名流程,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符合规定条件、需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通过网上报名平台的指定入口按要求填报政策申请信息;未按规定完成申报的,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
7.符合本校报考点考试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需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要求,在报名期间向本校报考点提交书面的 “合理便利申请表”(需提前向报考点申领)及相关证明材料。若考试科目中包含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考生还需同步向意向招生单位提出合理便利申请。
五、网上报考费缴纳说明
1.根据河北省相关政策规定,在河北省内各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按每人 160 元的标准缴纳硕士研究生报考费。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或缴费未成功的,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流程。
3.对于已取消报名信息(包括在网上确认阶段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以及因系统故障导致重复支付报考费的考生,所缴纳的费用将在研招网信息平台完成全部数据核查工作后,自动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考生无需额外申请,耐心等待即可。
六、网上确认操作要求
本校报考点采用网上确认的方式开展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具体的工作时间安排以及考生需上传的材料清单,将以河北省、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及本校报考点后续发布的 “网上确认专项公告” 为准。所有符合报考单位及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手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因个人材料问题导致审核未通过,其报名信息将自动失效。
在网上确认工作启动前,考生需提前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及本校报考点发布的 “网上确认考生须知”,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避免延误确认流程。
七、重要注意事项
1.考生需在考试前 10 天左右,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已标注考点、考场、座位号等所有考试安排信息,考生需仔细核对,若有疑问及时与报考点联系。
2.考试前,考生须持续关注以下平台发布的通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本校报考点及意向招生单位;同时需及时查看上述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提醒,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3.选择本校报考点的考生,须在本校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前一天下午 16:00 后(若有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考生可前往考点熟悉周边环境,但不得进入考场内部区域。
4.考试纪律与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安排。
(2)考生需自行准备小刀、浆糊(或胶棒)及基础考试文具,也可根据意向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携带对应的专项考试用具。所有考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且严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违规物品带入考试封闭区域;若违反规定,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场内悬挂的钟表仅作为时间参考,实际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统一信号为准,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计时用表进入考场,且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均不可交卷离场。
(3)本校报考点下设的各考点均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每个考场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考试过程将接受国家、省、市、考点四级实时监控,并进行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若通过视频回放发现考生存在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各考点均配备 “智能安检门”、无线电信号屏蔽器、身份证识别(人脸识别)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 “2+1” 安检流程,工作人员还将使用金属探测设备对考生本人及携带的文具、物品进行逐一检查,考生需积极配合,确保安检顺利完成。
此外,未尽事宜需以教育部、河北省及石家庄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最新公告,并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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