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报考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各高等院校,省教育考试院,省电化教育中心: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5〕1 号)相关要求,结合甘肃省实际招生需求,现就我省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报考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范围
报考人员需首先满足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报考条件,具体招生对象分为普通计划与专项计划两类。
(一)普通计划招生对象
少数民族考生:包括生源地为甘肃省的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以及户籍登记在甘肃省的少数民族往届毕业生。
特定区域汉族考生:户籍在甘肃省,且已在甘南州、临夏州、天祝县、肃南县、肃北县、阿克塞县、张家川县连续工作满 3 年,报名时仍在上述区域任职的汉族考生。
特殊岗位相关人员:在甘肃省境内新疆班从事教学或管理工作的教职工;户籍属甘肃省,且在西藏地区工作满 5 年及以上的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 毕业生。
(二)专项计划招生对象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不限制报考人员的民族、生源地及所在地区,汉族考生录取比例无特殊限制。其中,在职报考者须为当前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
西部防震减灾人才专项:报考人员民族不限,仅限甘肃省地震局在职人员报考。
二、报名申请流程
骨干计划的资格申请、审核及就业协议签订等全流程均实行线上办理模式,考生无需到线下办理盖章等相关手续。
(一)资格申请前置要求
考生必须先行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与骨干计划的后续报名环节。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资格申请平台的 “资格公示” 栏目进行公示,考生需主动关注审核进展。
(二)线上申请操作步骤
申请时段内,考生需使用个人研招网账号登录资格申请平台,该平台入口位于研招网首页 “考研日程” 板块中。
按照平台系统提示,逐步完成申请信息的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需特别注意,资格申请信息须与研招网报名信息保持一致。
资格审核通过后,所有填报信息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专项计划填报说明
报考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资格申请页面 “类别” 栏目中准确选填对应选项:在新疆班任职的教职工及符合条件的西藏工作毕业生选填 “其他”;报考西部防震减灾专项的考生选填 “西部防震减灾专项”。
三、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并上传以下四类材料的扫描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一)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的国徽面与人像面扫描件。
居民户口簿的首页(需带有公章页面)及本人信息页扫描件;若为集体户口,则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中本人所在页的扫描件。
(二)学历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完整页面的扫描件,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明相关材料。
往届考生:未就业及在职的往届考生均须提供毕业证与学位证的扫描件。
(三)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在职考生:需上传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特定区域工作考生: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考生需提供近 3 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在西藏工作的相关毕业生需提供近 5 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新疆班教职工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
四、关键时间节点
(一)资格申请与审核时段
硕士研究生:申请及审核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24 日,审核工作仅在工作日的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进行。
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开放时间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考生可通过资格申请平台查询具体时间。
重要提醒: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便在需要时补充材料或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
(二)协议签订时间
线上协议签约的具体时间待教育部统一明确后,甘肃省教育厅将通过资格申请平台及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各相关学校也将同步通知考生。
五、报考录取规则
(一)考试与划线方式
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实行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的原则,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其他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由教育部按学科专业分别划定,参照普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划定办法执行。
博士研究生: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由招生单位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录取相关要求
优先录取政策:甘南州、临夏州、武威市天祝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取资格。
报考限制:硕士研究生报考骨干计划后,不得同时兼报普通类硕士研究生。
调剂规则:骨干计划的调剂仅允许在计划内进行,且需符合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
比例限制:普通骨干计划录取的考生中,汉族考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20%。
(三)协议签订与户籍规定
普通计划录取考生:须通过资格申请平台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报名后在职状态发生变化的,按录取时实际情况签订协议。
南疆专项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需到南疆地区就业。
户籍管理:在职考生被录取后,入学期间不得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四)违规处理办法
各招生单位须严格执行 2026 年全国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规范招生流程,严守录取标准。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已录取的考生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就业与升学管理
(一)就业安排
履约要求: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须严格履行定向协议,返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去向落实:在职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就业;非在职研究生到定向地区的就业单位就职;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非在职研究生,其就业去向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落实(自主择业)。
档案流转:毕业研究生的档案按规定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升学限制
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就读期间及服务期内,若未取得甘肃省教育厅及原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的同意,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批准报考的,仅限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且需重新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培养管理要求
各高校作为骨干计划研究生招生、培养与管理的责任主体,需对该类研究生坚持 “爱、严、细” 的管理原则,与普通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的标准、要求与管理模式,不得降低培养和管理质量。研究生的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事宜,与普通计划研究生执行相同标准,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二)政策宣传与咨询
各相关单位需高度重视骨干计划政策宣传工作,各高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本通知内容,引导考生准确理解政策,按时完成申请材料提交与报考工作。
(三)计划查询方式
有关各招生单位的具体招生计划,考生可查阅所报考院校发布的 2026 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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