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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10-28 来源: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作为国家在西部地区重点布局的财经类高校,兰州财经大学是黄河流域上游唯一构建起本、硕、博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财经院校。自 1952 年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奠基至今,学校历经七十余载发展积淀:1958 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并开启本科教育,1981 年定名兰州商学院并先后隶属于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 年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1 至 2004 年间,甘肃职工财经学院、甘肃冶金工业学校、甘肃省计划学校先后并入,为学校注入多元发展动能。2003 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 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2018 年跻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行列,2023 年获批设立统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实现了学科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学校坐拥和平、段家滩、东岗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逾 1700 亩,校舍建筑面积达 73 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 1.47 亿元。校园绿化面积达 31.54 万平方米,凭借优美的校园环境被兰州市人民政府授予 “花园式单位” 称号。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 258.03 万册、电子资源 888.2 万册,已然成为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信息枢纽。


在人才培养规模上,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拥有全日制在校生近 2.5 万人,其中本科生 2.1 万余名,博硕士研究生 3500 余名,另有继续教育学员 1.1 万余名。师资队伍方面,全校教职工共 1537 人,其中专任教师 1198 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 576 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 1077 人。专任教师队伍中,汇聚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宣传文化青年英才、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 154 人(次),3 人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同时,学校还拥有 1 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9 个省级教学团队、3 个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以及 13 名省级教学名师、7 名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和 5 个省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


教学与科研平台建设成果丰硕,学校设有研究生院、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等 20 个教学单位,构建了完善的教学组织体系。科研平台方面,拥有 3 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1 个甘肃省第一批新型高端智库、1 个 “一带一路” 建设重要智库、1 个甘肃高校新型智库、3 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 个省级 2011 协同创新中心、1 个第三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 2 个甘肃高校产业研究院,为科研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学科专业建设以 “新财经” 发展为导向,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以统计学为引领学科,以理论经济学为基础支撑,以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为核心主体,同时推动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目前拥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 2 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10 个省级重点学科,以及统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统计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硕士学位授权方面,涵盖 8 个一级学科点、27 个二级学科点,以及 2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在甘肃省属高校中率先获得 MBA 专业学位培养资格,同时具备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开放办学格局持续拓展,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对口支援高校。率先加入 “一带一路” 高校战略联盟、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一带一路” 研究分会等多个国际交流平台,与英国、法国、美国、白俄罗斯等国家的 45 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联合英国胡弗汉顿大学成立 “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组建国内首个全日制 “1+2+1” 中美大学实验班,开设 “1+2+1” 中俄大学实验班,并成立 “中亚商学院”“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新加坡丝路孔子学院”,全力打造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的开放平台。


展望未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深化文化传承创新,拓展高水平开放办学,奋力建设西部一流、全国知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财经大学,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贡献力量。


一、培养目标


致力于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拥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


涵盖国民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数理统计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世界经济、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金融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等专业。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


包括应用统计、国际商务、金融、保险、税务、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农业(农村发展、农业管理)、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国际中文教育、美术与书法、社会工作、翻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等专业。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设有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旅游管理(MTA)等专业。


(四)专项计划招生专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与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招生专业仅限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业水平条件


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专业特定条件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与学业水平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与学业水平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同时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学习方式为 “非全日制” 的招生专业方向,仅接受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报考,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


四、学制


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 3 年。其中,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模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用集中授课与周末授课相结合的学习模式。


五、报名


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天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00。


报名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可修改。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信息填报要求:考生需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报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学历(学籍)校验:教育部将在报名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反馈结果,考生需及时查看。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


政策享受说明: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上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此类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参与该专项计划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相关信息且经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至该专项计划;未申请初试加分的,不可参与该专项计划调剂。


资格申报与审核: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相关部门、报考点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其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由报考点初审,其余资格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与专项计划初、复试。


残疾考生便利服务: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等规定,参照相关文件要求,为残疾考生提供必要支持与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


报考点选择: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合理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指定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诚信要求: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核对确认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因网报信息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信息查询与费用缴纳: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事项,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需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公布,具体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除推免生外,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方可准予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10 月 23 日前向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提交学历(学籍)认证的 PDF 或 JPG 格式电子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七、考试


入学考试包含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复试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2026 年 3-4 月进行。


考试内容:主要由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测试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以《兰州财经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额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考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用于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程序,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将依法保障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要求


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招生单位将对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的合同进行严格审核,一经录取,其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不得变更。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信息与资格审核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历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五)体检安排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组织实施。体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进行。


九、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每人每年 8000 元;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农业硕士除外):每人每年 8000 元;


农业硕士:每人每年 7000 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 MPA、工商管理硕士 MBA、会计硕士 MPAcc、旅游管理硕士 MTA):每人每年 30000 元。


(二)住宿费


每人每年 1100 元。


以上收费标准若遇政策调整,将以最新批复、备案的标准执行。其中,非全日制专业不提供住宿。


十、奖助政策


学校构建了多层次、多维度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或专业实践能力突出、发展潜力显著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20000 元。


(二)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可享受每人每年 6000 元的助学金。


(三)李政道奖学金


依据《李政道奖学金等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教助〔2021〕11 号)规定,该奖学金用于奖励全省招生计划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5000 元。


(四)学业奖学金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25〕77 号),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考生,将按比例优先享受第一学年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 9000 元,二等奖每人 4000 元,三等奖每人 2000 元。


(五)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按照《兰州财经大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修订)》(兰财大校发〔2024〕77 号),国家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 50000 元 / 生,省部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 10000 元 / 生,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 3000 元 / 生。


(六)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


依据《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兰财大校发〔2024〕80 号),在校全日制硕士可申请以下奖励:


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 50000 元、40000 元、30000 元;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 5000 元、4000 元、3000 元。


学术论文奖励:


以第一作者在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 A 级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 20000 元;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 10000 元;


以第一作者在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 B 级期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每篇奖励 10000 元;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 5000 元;


以第一作者在 “CSSCI” 来源期刊、“CSCD” 来源期刊核心库等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 C 级期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每篇奖励 5000 元;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 3000 元;


以第一作者在 “CSSCI” 扩展版来源期刊、“CSCD” 来源期刊扩展库等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 C 扩级期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新华文摘》以摘要形式转载的,每篇奖励 3000 元;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 1500 元。


(七)“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


根据《研究生 “三助一辅” 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兰财大校发〔2022〕40 号),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基本学制内的在籍在校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具体奖助体系及评定办法,将依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就业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需返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 “双向选择” 的方式,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落实就业。


十二、其他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考生查询信息可进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和各招生学院网页,我们将及时公布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初试和复试情况及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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