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与 “双一流” 建设高校,江南大学 2026 年计划通过 21 个学院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专业可查阅 “江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招生专业目录”)。
一、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及学习、就业方式
培养目标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旨在培育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一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拥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二是掌握报考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需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能力及良好职业素养。
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1)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完成学习任务;(2)非全日制研究生:允许在从事职业或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以灵活的时间安排开展非脱产学习。从招生类别来看,我校学术学位及多数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招收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仅在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中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可参考招生专业目录。
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1)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专项计划除外)按 “非定向就业” 类别录取;(2)非全日制研究生统一按 “定向就业” 类别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特别提醒: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报考我校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无锡医学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的所有专业;
4.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须在录取当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此外,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二)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项报考条件
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1)需满足本指南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1)需满足本指南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代码 125601,属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管理(专业代码 045101,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1)需满足本指南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
(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③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具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单独考试(考试方式为 “单独考试”)的报考条件
1.满足本指南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
2.学业与工作经历需符合:
①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
②为所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
③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由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④报考后需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⑤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及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满足本指南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二)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项报考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
3.符合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关报考资格要求;
4.毕业后须按定向协议回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身份要求: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
2.满足本指南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二)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项报考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
(六)其他特殊要求
无锡医学院部分专业设有附加报考条件,具体可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三、报名流程与要求
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且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确认环节核对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根据核验需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将无法补办。
(一)报考点选择规则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以及报考以下学院特定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报考点 “(3215)无锡市教育考试院”:
(1)设计学院(学院代码 003):涉及专业为艺术学(专业代码 130100)、设计学(专业代码 140300)、设计(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135700);
(2)数字科技与创意设计学院(学院代码 037):涉及专业为设计学(专业代码 140300)、设计(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135700)、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085507)。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非应届、非单独考试及上述特定专业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与报名费支付。若因考生未按要求报名、未支付报名费、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专业;
(2)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报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报考;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按我校公告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时,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 3 年内;②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分值不可累加;
(7)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将无法享受相应政策(如加分、照顾、免初试),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的初、复试。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信息,且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9)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供学校复核;
(10)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1)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2)考生报名时需慎重选择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确定后不得更改;
(13)我校设计学院部分专业的研究方向下设有子方向,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 “备用信息” 栏填写对应子方向,漏填或错填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对应关系如下:①140300 设计学专业:研究方向 01 “设计系统研究” 下设 7 个子方向,分别为①工业设计与产品战略研究、②交互与体验设计研究、③视觉设计与文化传播研究、④环境设计与城市更新研究、⑤公共艺术与数字创新研究、⑥设计历史与理论、⑦紫砂艺术及理论;②135700 设计(专业学位):研究方向 01 “设计创新实践” 下设 6 个子方向,分别为①工业设计与产品战略、②交互与体验设计、③视觉设计与文化传播、④环境设计与城市更新、⑤公共艺术与数字创新、⑥紫砂艺术设计。
(三)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网报信息,逾期无法补办;
2.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具体要求以报考点通知为准),该照片将作为准考证照片使用。照片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如不得用 PS 等软件处理、不得翻拍旧照)。
四、初试安排
1.准考证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与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试凭证: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须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3.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每日考试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其中,科目代码以 “9” 开头的考试科目安排在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 进行。
4.初试科目安排:
(1)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
(3)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
(4)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 “9” 开头的考试科目。
5.考试说明: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的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以《准考证》标注内容为准。
五、复试相关规定
1.复试形式:采取差额形式开展;
2.复试资格线确定: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3.复试细则公布:复试办法与流程将在复试前通过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4.考生资格审核:复试时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5.复试强制性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包含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等多种形式,内容主要涵盖专业课考核、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办法;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可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8.调剂安排:各专业(领域)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是否接收调剂。调剂的具体要求与程序将在复试前公布,考生需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六、录取规则
1.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复试相关要求,确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2.录取资格生效: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3.单独考试考生录取限制: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档案与协议要求:
(1)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2)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应的定向协议;
(3)考生一旦被录取,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不得变更;
5.新生报到要求:
(1)新生需按时报到,无法按时报到的考生,须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并向我校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七、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1.考生义务:考生须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的各项规定;
2.违规作弊处理:对于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存在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我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
3.不同身份考生的附加处理:
(1)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2)在职考生:相关部门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3)违法犯罪处理:行为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弄虚作假处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无论何时查实,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1.学费收取:我校将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阅江南大学网站 “信息公开” 栏目;
2.奖助支持:学校设立奖助学金体系,用于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九、其他重要说明
1.招生计划调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拟招生人数,已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推免生最终录取人数以实际确认结果为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考生报考情况,对公开招考的实际录取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招生限制:该计划仅在全日制专业中招生,所有全日制专业均接受该计划考生报名;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限制:该计划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所有全日制专业均接受该计划考生报名,具体报名流程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4.单独考试招生范围:我校仅在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具体可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各科目不单独命题,均使用全国统考试卷;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将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本科或以上学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函、两位专家推荐书)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达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5.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规定:
(1)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2)非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予安排住宿;
(3)商学院、人文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其他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安排一般与全日制专业一致(在工作日授课);考生报考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培养方案与学位政策;
6.考生与单位纠纷处理: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协调解决。若因此类问题导致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相关协议,进而造成考生无法参加复试、录取或入学,我校不承担责任;
7.个人信息修改限制:考生在报考及录取期间,严禁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关键信息;若因个人信息修改导致无法参加复试、录取或入学,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培养地点说明:我校硕士研究生采用多校区分段培养模式,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考生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即视为认同该培养安排;
9.政策衔接: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招生过程中,若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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