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6年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与精神,我校 2026 年将继续采用单独考试的方式,计划招收 30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为本次单独考试招生的详细安排:
一、报考基本要求
核心报考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状况需满足国家及我校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4)学历及工作经历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取得本科学历后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 4 年;二是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 2 年。同时,考生需为所在工作单位的优秀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并由两名具备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推荐意见,且录取后需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所从事工作需与报考专业紧密关联。
特别提醒以 “单独考试” 形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18 日之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全套纸质材料。材料包含:单独考试考生报名简况表、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报考介绍信、在职业务骨干证明(需附带支撑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 2 份专家推荐书。只有通过我校审核的考生,方可办理后续的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逾期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符合报考条件的单独考试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考费、网上确认报考信息这三项步骤,报名才具备法律效力。
1.网上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 至 22:00;
(2)操作流程: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照我校网上公告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真实材料;完成信息填写后,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缴费,逾期无法补缴);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报名截止后既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已提交信息;提交信息后,需记录网报系统生成的 “考生报名号”,以备后续使用;
(3)注意要点:
① 考生需认真核对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若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本人承担;
② 需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信息误填、错填或虚假填报导致后续环节受阻,后果由本人承担;
③ 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约定。
2.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阶段
(1)确认时间: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的时间为准,具体工作由阜新市报考点组织实施;
(2)确认流程:已成功完成网上报名且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需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确认(系统网址、操作流程及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招生 — 招生公告” 栏另行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3)补充要求: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需额外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需仔细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安排
1.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部分,考生需按要求完成各环节准备。
2.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 2025 年 12 月 11 日至 12 月 20 日期间,使用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要求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且使用期间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参加初试、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3.初试
(1)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段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2)考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信息为准。
4.复试
(1)复试形式: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复试分数线: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政策自主划定并公布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资格线,确定复试名单;
(3)复试时间:初步拟定于 2026 年 3 月下旬,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4)复试方式: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具体比例根据上线人数调整;
(5)复试内容:涵盖五大模块,具体如下:
① 思想政治考核:面试形式,考查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占复试总成绩的 10%;
②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笔试形式,结合报考专业知识结构要求,考查考生专业基础掌握程度,占复试总成绩的 20%;
③ 外语综合能力考核:面试形式,重点考核外语听力与口语表达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 10%;
④ 实践与创新能力考核:面试形式,考查考生从业期间的创新性成果(如学术论文、专著、授权专利、科技奖励等),评估实践经验与创新潜质,占复试总成绩的 30%;
⑤ 业务骨干水平考核:面试形式,考查考生业务水平、技能,及工程实践中的组织、协调、领导能力(含从业经历、工程背景、业务专长等),占复试总成绩的 30%。备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上述要求,进一步细化复试考评指标。
四、录取规则
1.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得出,其中初试成绩占比 50%,复试成绩占比 50%。具体公式为:总成绩 =(初试成绩 ÷ 初试总分)×50×100% +(复试成绩 ÷ 复试总分)×50×100%
2.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报考及录取名单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考生仅限填报一个专业领域(含研究方向),不允许调剂录取;未明确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录取类别与学习方式(1)录取类别:定向就业。录取前,考生需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入学后不转移户口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2)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结合在职在岗特点,采取 “进校不离岗” 模式,考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4.不予录取情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2)复试成绩未达合格标准的;(3)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4)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5.录取通知与入学时间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2026 年 7 月发放,被录取考生需在 2026 年秋季学期入学。
五、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
学习年限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学年限为 6 年(考生需在 6 年内完成所有学业要求)。
学费标准学费收取标准为 3 万元 /(生・学年),最终学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批示为准。
六、学历与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且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将按国家规定为其颁发相应毕业证书;若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授予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硕士学位证书。
七、违规行为处理
若考生在报名或考试过程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参与考试舞弊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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