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贵州民族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创建的民族院校之一,隶属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学校坐落于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国家级新区 —— 贵安新区。
在学位授权体系方面,学校现有 1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 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 21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了完善的学科支撑。
二、招生计划
2026 年贵州民族大学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926 名,招生计划包含公开招考计划与接收推免计划两类。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招生专业及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量及实际生源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此外,学校所有专业均不接受单独考试。
(一)公开招考计划
公开招考计划的具体内容,考生可查阅《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涵盖公开招考普通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三个类别,其中 2026 年学校拟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硕士研究生 6 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 12 名。
(二)接收推免计划
接收推免计划的详细信息,可参考《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的附件 ——《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为该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的最大数量上限,并非最终实际招生数;各专业实际招收推免生的数量,以学校最终公布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报名参加贵州民族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专业除外):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从高职(专科)毕业之日起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相关专业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此外,在读研究生若计划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补充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本条款第(一)项中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本条款第(一)项中的所有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具备报考资格);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
(1)符合本条款第(一)项中第 1、2、3 条要求;
(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还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
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期间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手续。
在报考点选择方面,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
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
上述两个阶段的每日报名开放时间均为 9:00—22:00。
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按照平台提示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报名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若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许参加考试或录取,且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处理;
(2)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一是报考学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且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该照顾政策;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项目不可累加):
①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②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复核)未通过的,无法享受加分政策;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报名及录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要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若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申请报考该计划。申请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资格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该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该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该计划调剂;
(6)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看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主动了解相关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工作;
(8)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9)已被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0)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二)网上确认
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需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具体确认时间按照各报考点要求执行;
确认操作:考生在报名确认阶段,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五、初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与时间
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二)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
六、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与定向就业材料要求
复试分数线:在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二区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学校将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专项计划分数线:学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需按教育部该计划相关政策要求提交材料;
定向就业材料:报考 “定向就业” 类别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交所在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并脱产学习的证明、与定向单位签订的《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其中应届生还需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生还需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可提交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
(二)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同时,将对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及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核查;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审查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将扣留伪造证件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复试内容与加试要求
复试办法: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将由学校另行通知,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加试要求: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跨学科专业报考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相应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均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调剂安排
调剂工作的具体办法将由学校另行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关注学校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
(五)体检安排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结果确定后组织开展,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
七、录取规则
(一)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量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过程中,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思想政治考核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就业方式规定
考生录取类别分为 “定向就业” 和 “非定向就业” 两类: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学历证书核验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上述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五)体检结果影响
未达到国家规定体检要求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八、违规处理办法
(一)考试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诚信档案记录
学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弄虚作假处理
对在报名、考试、复试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规定的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单位;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后必须按照定向就业合同约定,回到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十、学习方式与学制
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制为 3 年。
十一、学费标准
学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严格按照国家及贵州省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费用可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十二、奖助体系
所有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此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学校还为研究生设立了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为研究生提供更多实践与补贴机会。
十三、住宿安排
学校将为所有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保障考生的学习与生活需求。
十四、其他说明
凡报考(含调剂)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章程,并接受章程中的所有规定与要求;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考生若需了解有关专业、研究方向等具体内容,可致电相关学院咨询,各学院联系电话详见《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接收推免生的报名、复试等具体信息,可查阅《贵州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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