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公告
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招生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报考公告。为确保考生顺利完成报名与考试流程,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同时查阅我校《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026 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2026 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等配套文件。
一、报考资格要求
考生报名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一是符合《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报考条件;二是符合《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针对各专业、各类型考生的具体报考要求。
二、报名流程与要求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操作,招生单位名称为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代码为 10079。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
报名平台与信息填写: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平台及各相关单位(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我校)发布的报考须知,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证明材料,不得虚报或隐瞒关键信息。
报考点选择规则: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单独考试考生:必须选择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报考点(代码:1338);
其他考生(非应届、非单独考试):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诚信承诺签署: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须积极配合系统要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内容,秉持诚信报考原则。
奖惩信息填写:
考生需如实、准确填写高中毕业以后的奖惩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接受高等教育期间被学校给予的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以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申报的其他奖惩情况;
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取消报考、复试或录取资格。
学历 / 学籍信息填写:
往届生:必须准确填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编号(无学位者可不填学位证书编号),所填编号为证书上标注的 “证书编号”(非证书序列号),通常以学校代码开头,2001 年后颁发的证书编号一般为 18 位,填写错误将影响学历审核;
应届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注册学号,学号错误将导致学籍审核不通过。
特殊政策申报:
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报申请信息;
相关资格初审由对应部门负责: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由报考点初审,其他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初审;我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与专项计划的初、复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需明确填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
报考类别选择 “定向就业”,学习方式选择 “全日制”;
最终录取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名后不得更改计划类型。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名要求:
报考考生需具备 “退役大学生士兵” 身份,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高校学生” 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名时需选择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相关信息;
报考我校该专项计划,学习方式需选择 “全日制”。
单独考试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考试方式需选择 “单独考试”;
报考类别选择 “定向就业”,学习方式选择 “非全日制”。
现役军人报名: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需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确保符合军队与学校的双重报考要求。
档案单位填写:
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后,档案单位信息不得修改;
录取前切勿随意变更档案所在单位,因档案单位变更导致的报名无效、录取受阻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信息修改: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取消当前信息后重新填报;
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也无法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学历(学籍)校验: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为确保校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补充核验,否则影响报名资格。
通讯信息填写:
考生需填写 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8 月期间固定有效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
该信息将用于学校联系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等重要事宜,务必保证准确且可正常使用。
学习方式选择: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考生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是否在职、时间安排等)选择对应学习方式,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
报考类别选择:
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约定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考生需根据职业规划与就业需求选择报考类别,确认后不得变更。
推免生报名限制: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若违规报名,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按统考生处理。
报名后信息关注: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时间、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信息;
积极配合各单位要求完成后续工作,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报名与考试。
(二)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与要求:
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不予补办。
材料提交: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按报考点核验要求,及时提交补充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工作证明等),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配合报考点完成本人图像(照片)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采集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需符合报考点规定的格式与要求。
信息确认责任:
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
若因以下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
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遗漏;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关键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通过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准予参加考试;对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报名、考试、录取哪个阶段查实,均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往届本科生审查:
教育部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毕业证书编号,对学历信息进行审核;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审核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向学校提交相关学历认证报告,逾期未提交或认证未通过的,不予准考。
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
教育部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注册学号,对应届生身份进行审核,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将不予准考;
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审核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向学校提交相关学籍认证报告,逾期未提交或认证未通过的,不予准考。
同等学力生审查:
同等学力生需满足的基础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额外要求:
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
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 425 分(需提供成绩单);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不得跨专业报考;
报考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 125601)的同等学力生,除满足上述基础条件与额外要求外,还需具备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所有同等学力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向学校提交补修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需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 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复印件,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准考。
在读研究生审查:
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向学校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 “同意报考证明”;
未按时提交证明或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准考。
单独考试考生审查:
单独考试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发表的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本单位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准考。
四、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考生需在考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开始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
打印要求:《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不得使用破损、模糊的准考证。
使用说明: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两证缺一不可,需妥善保管至录取入学后。
五、其他重要事项
账号安全:考生需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向他人泄露,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报名信息被篡改、利益受损等问题。
信息查询责任:考生需主动通过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渠道,了解报考各阶段的工作安排、政策要求及注意事项,确保及时获取重要通知。
报考条件核对: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单位关系协调:
报考前,考生需与所在单位协调好报考相关事宜,避免因单位不同意导致后续流程受阻;
复试阶段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
录取后,定向就业(含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需与学校、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若因单位无法提供政审意见、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等导致无法复试、录取或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档案调转要求:
报考类别选择 “定向就业” 的考生,录取后不转移人事档案(应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外);
选择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的考生,录取后需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时调转档案的,将影响入学资格。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除单独考试考生、在读研究生、现役军人外,其他考生报名时无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纠纷(如单位不同意报考、不配合调取档案等),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若因上述纠纷导致无法调取档案、签订定向协议,进而影响复试、录取或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诚信考试要求:
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加考试,不得存在违规或作弊行为;
对违规、作弊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暂停 1-3 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
在校生违规作弊的,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违规作弊的,有关部门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违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复试安排: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及组织管理要求;
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于每年 3 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考生需及时查阅。
复试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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