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同时也是河北省 “双一流” 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致力于培养两类高层次人才:一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一、招生计划安排
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阶段将结合生源质量与学科建设需求适当调整。
2026 年学校拟招收专项计划与免初试计划如下: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 15 人;
免初试计划:包含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 “硕师计划”)40 人、“研究生支教团” 专项计划 43 人、“本研衔接‘3+1+2’” 推免生 60 人。
上述所有接收免初试计划、专项计划的名额均包含在对应专业总计划内,最终实际接收的专业及人数,以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分类标准
(一)按学习方式分类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开展,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与录取规范。
(二)按就业方式分类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河北师范大学、定向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
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前需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学校,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政策自主择业;
特别说明: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
三、初试方式说明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其中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与推荐免试两类。关于推荐免试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学校将另行发布专项文件说明。
四、报考条件要求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河北师范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现役军人报考,需按照军队相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二)专业学位硕士报考特殊条件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需符合本部分(一)中第 1-3 条基本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需符合本部分(一)中第 1-3 条基本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方向)专业学位:
需符合本部分(一)中第 1-3 条基本要求;
学业水平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特别说明: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同时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 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考生需具备 “退役大学生士兵” 身份,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高校学生” 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明确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学校所有专业在考生满足该专业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均接受该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四)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适用条件
考生报名时的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
符合上述条件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且享受该政策后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试科目》,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跨学科报考加试要求
跨学科专业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试科目》,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数学、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英语);
音乐学院的艺术学、音乐、舞蹈、学科教学(音乐)专业。
五、报名流程说明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具体要求如下:
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逾期未完成报名或确认的,不予补办;
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与平台: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
每日报名开放时段:9:00—22:00;
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考和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名补充要求: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由学校进行资格复核。
免初试资格申请要求: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进入拟录取名单。
政策申报要求: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将无法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
报考点选择要求:
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未通过报考点审核的不能参加初试;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非应届)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残疾考生便利申请:
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河北师范大学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报名照片上传要求:
人像清晰,着装得体,避免穿着与肤色、背景颜色相近的衣物;
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眉毛、眼睛,需完整露出五官;
不得化妆,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眼镜(含隐形眼镜);
图像需体现本人近期真实相貌,不得进行任何精修处理,不得使用翻拍照、海马体照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确认考生的考试资格。
六、初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2 月 20 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1 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三)考试科目与参考书目
各专业每个考试单元对应的考试科目及要求,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七、复试录取规则
学校将在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自主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据此划定复试名单;
复试形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需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养;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该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科目与参考书目: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
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综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总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录取工作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最新信息。
八、学制设置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制 2 年的专业(领域):025100 金融、035102 法律(法学)、055101 英语笔译、055102 英语口译、125300 会计;
其他专业(领域):学制均为 3 年;
特殊计划学制:
“硕师计划”:学制 4 年;
“本研衔接‘3+1+2’”:学制 2 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所有专业(领域)学制均为 3 年。
九、学费与住宿费标准
学费收取依据国家(财教 [2013] 19 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费:
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 元 / 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 元 / 年;
“硕师计划” 研究生:仅第一学年与第四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 7000 元 / 年;
住宿费:一般为 1200 元 / 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费(全程费用):
公共管理硕士:4.5 万元;
教育硕士:3 万元;
工商管理硕士:6 万元;
翻译硕士:4.5 万元;
学费按学年缴纳;
住宿费: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三)“本研衔接‘3+1+2’”
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河北省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4〕49 号)》执行。
十、奖助体系说明
(一)全日制研究生
在学期间可按规定参与以下奖助项目申报:
国家层面: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学校层面: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其他资助:可通过申请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或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获得相应资助。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不享受上述奖助项目,相关费用需自行承担。
奖助体系具体政策与申报要求,可查阅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专项文件。
十一、硕博连读政策
河北师范大学部分专业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设有硕博连读项目,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者,可申请参与硕博连读培养,具体申请条件与流程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校研〔2021〕12 号)。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信息填写诚信要求:
考生(含免初试生)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填报本人奖惩情况,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取消报考、复试或录取资格。
招生信息查询: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通知、通告均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查询,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考生如对招生过程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或举报。
考研辅导规范:
学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与设施;
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或组织相关活动;
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章程解释权与政策衔接:
本招生简章由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若本章程条款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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