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名条件
报名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素养。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制定的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实践任务。
考生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具备相应学历资格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足 2 年及以上时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特定专业学位硕士报名条件
报考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以下要求:
满足上述(一)中第 1、2、3 项的所有条件。
学业背景与工作经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本科毕业之后,拥有 3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取得本科结业证书后,符合学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
(三)推荐免试相关要求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具备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具体申请要求与办法可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查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
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各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网上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预报名阶段具体工作安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内容为准)。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平台,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报名材料。
报名流程与责任: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环节,主动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仔细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志愿。
(2)除外国语学院的专业外,学校所有专业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均为英语。
(3)考生需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的奖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的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以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说明的其他奖惩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确认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复核。
信息查询与配合: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非全日制专业报考要求:学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 “定向”,未按要求报考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在调剂阶段,学校不接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
报考条件核查责任: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材料提交:网上确认时,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信息核对: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
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
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要求以报考点通知为准。
三、考生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招生单位与报考点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予考试、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同时需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将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届时考生可登录研招网下载。学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科目及时间
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需使用 A4 白色复印纸,且《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建议考生留存电子版准考证备份)。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科目时间安排如下(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体检
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
六、复试和录取
(一)复试相关要求
复试性质与意义: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将针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从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实践技能,以及初试中暴露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进一步考查,全面评估考生的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
复试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具有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复试内容与形式: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发布复试录取办法,对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及实践技能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严格的复试,并采用笔试形式加试 2 门或 2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特定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 3 个专业学位的复试中,将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破格复试规定:学校不组织破格复试。
(二)录取相关要求
录取依据: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计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就业方式确定: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报到与资格核查:新生需按时报到,无法按时报到的考生,需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统一为三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八、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 1251):35000 元 / 年
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领域,专业代码 125601):25000 元 / 年
其他专业(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8000 元 / 年
九、奖助政策
学校设立了多元化的奖助学金体系,为研究生提供学业支持与生活保障,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覆盖范围约为 4%,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 万元 / 人。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最大覆盖范围为 60%,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 1.0 万元 / 年、0.6 万元 / 年、0.3 万元 / 年。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在研究生第二、三年级若未获得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学业奖学金,且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评定标准,可直接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 0.6 万元 / 年。
社会奖学金:主要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捐助设立,奖励用途、额度及评审办法按照设奖协议执行。
研究生 “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学校通过设置部分教学、管理、科研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实践机会,提升其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能力,并发放相应岗位津贴,标准为 500 元 / 月。
最终奖助学金的具体类型及标准,以考生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需按照定向协议要求,返回定向单位工作。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 “双向选择” 的方式,由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自主协商确定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协助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存在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考生,将被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对于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相关部门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含推免生),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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