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 工作办法
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接收推免生工作,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接收推免生工作秉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择优选拔。
二、接收类别
(一)推免硕士生
应届本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本校医学长学制转硕。
(二)直博生
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三、接收专业
(一)推免硕士生
学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专业领域,均可接收全国各高校推免生。其中,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3 个专业的非全日制方向,接收符合条件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报考,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直博生
学校理、工、农、医科的多个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学科,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四、接收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须与学校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以确保培养质量,促进学科发展。直接攻博生应具备扎实的基础、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录取类别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
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或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工作程序及安排
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及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专业志愿。
二级招生单位对考生的报名信息、报考材料进行审查,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中完成接收复试通知的信息确认,并按照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的相关通知参加复试。
复试办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公布,复试合格者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单位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上报复试成绩。
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同意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逾期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一同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复试考核的基本要求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考查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考查外语听说能力。
考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
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考查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查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考查人文素养。
考查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其他
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复试。复试采用面试、笔试和实践、实验结合等形式,复试成绩采取 100 分制,低于 60 分的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事项
推免生接收工作由各二级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二级招生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等相关要求,并在单位网站公布。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
学校录取的推免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出国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
直博生如按硕士研究生毕业,须退还在学期间享受的学校普通助学金博士生与硕士生待遇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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