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说明
一、校(院)及 MPA 学科发展概况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始建于 1953 年 1 月,1992 年 12 月增设江苏省行政学院牌子,2020 年 9 月正式更名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作为中共江苏省委直属的干部培养院校,既是省委的重要工作部门,也是全省干部与党员教育培训的核心渠道,同时承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职能,是区域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智库机构。校(院)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 49 号,1998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拥有 5 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 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以及社会工作、公共管理 2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在公共管理硕士(MPA)办学方面,我校(院)具备完善的办学体系与保障机制:
机构与管理保障:设有实体性 MPA 办学机构及专门的教学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行政管理人员,确保教学组织有序推进;
制度体系建设:近年来持续优化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构建了涵盖招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生服务、课程建设、教师选聘与考核、教学质量监测、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等全流程的支持制度;
硬件与学习条件:为 MPA 研究生提供优质办学环境,包括适配 MPA 教学特点的案例分析室、研讨室等高标准专用设施,搭配充足的教学投入、完善的学习保障与后勤服务,为高质量 MPA 教育提供硬件支撑;
特色与优势:依托党校办学定位,MPA 教学形成鲜明特色 ——①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重点提升学生政治意识与政治素养;②任课教师长期深耕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领域,具备丰富的职业发展教育经验;③以能力提升为核心,构建 “问题研究导向 + 案例教学抓手” 的教学新模式;④打造 “专任教师 + 行业导师” 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且实践经验丰富。
二、MPA 培养目标
面向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
拥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与职业道德素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
系统掌握公共管理理论知识与核心方法,具备扎实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
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多领域专业知识与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复杂问题;
实现 “德才兼备” 的培养导向,成为适应公共管理领域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三、MPA 研究方向设置
(一)行政管理方向
核心研究领域:聚焦公共事务与公共组织管理规律,综合运用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方法与技术,为公共问题解决与公共利益实现提供科学方案,具体涵盖行政管理理论与方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公共组织管理与发展、比较行政管理等内容;
方向特色:立足党的全面领导与政府治理现代化目标,紧密结合各级政府改革创新实践,重点培养政治素质过硬、改革创新意识突出、实践能力强的复合型行政管理人才;
方向优势:依托我校(院)与公共部门建立的广泛且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干部教育特色,配备实力雄厚的教学研究团队,提供完善的教学实践条件。
(二)公共政策方向
核心研究领域:运用跨学科知识与多元研究方法,探索公共政策行为优化路径与公共政策系统完善策略,旨在提升政策制定质量与政策执行效果,具体包括公共政策理论与方法、比较公共政策、中国公共政策实践与理论创新等方向;
方向特色:扎根中国特色公共管理实践场景,深度挖掘中国公共政策领域的思想智慧、实践经验与理论创新成果,系统分析公共政策系统运行机制与方式,开展政策方案检验与政策执行效果评估研究;
方向优势:凭借我校(院)与政府部门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推动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深度融合,助力学生提升公共政策制定、分析与评估的实战能力。
(三)公共部门领导力方向
核心研究领域: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领导资源、传统领导资源与西方领导理论资源,深入探讨支撑公共部门领导活动的科学原理与艺术方法,揭示公共部门领导活动的基本规律与现实问题,为学生能力素质提升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撑;
方向特色:以 “问题研究” 为导向,聚焦公共部门领导工作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以 “能力提升” 为关键,重点强化学生的管理能力与领导能力;
方向优势:充分发挥我校(院)在领导学领域的传统学科优势,帮助学生夯实领导管理工作的理论基础,积累实践经验。
四、MPA 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
招生计划:2026 年我校(院)拟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39 名,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规模为准;
招生对象:主要面向政府部门(含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如社会组织、公益团体等)的在职工作人员,优先录取具有公共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有志于长期从事公共管理领域工作的考生。
五、MPA 招生类型与学习安排
(一)学习方式
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模式,学生以非脱产形式参与学习,授课时间主要安排在周末进行相对集中教学,校(院)不统一安排住宿,学生需自行解决学习期间的住宿问题。
(二)就业方式
采用定向就业模式,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院)、所在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入学后不办理户口迁移与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毕业时按定向就业合同约定返回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工作。
六、MPA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社会公德;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院)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学业水平与工作经验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需满足两项附加要求:①完成公共管理相关专业本科段 8 门及以上课程学习(需提供学习证明);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与公共管理相关的学术论文(需提供论文原件或清晰复印件);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七、MPA 考试内容与安排
(一)初试
考试科目:包括 “管理类综合能力” 与 “英语(二)” 两门,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考生可参考官方发布的考试大纲进行备考;
考试方式:均采用笔试形式,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二)复试
复试原则: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根据当年报考人数、上线人数及招生计划综合确定;
复试安排:复试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如专业面试、政治理论考核、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考核方式、成绩使用办法及组织管理要求,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校(院)研究生教育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参考资料:考生可查阅《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参考书目》,了解复试相关参考内容。
八、MPA 学制与学费标准
学制:采用 3 年弹性学制,学生需在 3 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
学费:每年 18000 元,按学年缴纳,具体缴费方式与时间以我校(院)通知为准。
九、MPA 学位授予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与答辩后,经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获得国家承认的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与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证书”(双证)。
十、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与初试细节:网上报名、初试时间、报考点选择等具体事项,需以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院)发布的《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信息查询渠道: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指定报名平台或我校(院)研究生教育网站,查阅招生相关文件与通知;
信息更新提醒:招生期间,我校(院)将通过研究生教育网站发布最新通知(如复试安排、资格审核要求等),请考生定期关注,避免遗漏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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