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始建于 1953 年 1 月,1992 年 12 月正式挂牌成立江苏省行政学院,2020 年 9 月更名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作为中共江苏省委直接领导的党的领导干部培养院校,既是省委的重要工作部门,也是干部与党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同时承担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职能,是区域内重要的智库机构。校(院)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 49 号,1998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拥有 5 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 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以及社会工作、公共管理 2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定位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旨在培育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拥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报考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兼具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领域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
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划分
硕士研究生按不同维度划分为以下类别,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学位类型划分
学术学位: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生,就业方式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校(院)需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按 “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
专业学位:包含社会工作、公共管理两个领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生。采用非脱产学习模式,利用周末时间相对集中授课,校(院)不安排住宿;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录取前与校(院)、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办理户口迁移与人事档案调转,毕业时按定向合同约定就业。
(二)其他说明
考生报考专业学位前,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因报考与录取问题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纠纷,校(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全部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后,均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2026 年校(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02 名,具体分配如下: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4 名;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8 名(其中公共管理硕士 MPA 39 名、社会工作硕士 MSW 9 名)。
各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详细信息,可查阅《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参考书目》。
校(院)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计划,最终招生规模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热度、上线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与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通用条件
报名参加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校(院)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含 2 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两类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满足以下两项要求:①完成报考专业本科段 8 门及以上课程学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专项条件
报名参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本简章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与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通用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
学业水平与工作经验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满足 “完成报考专业本科段 8 门及以上课程学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 两项要求);
(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名流程与要求
(一)报考类别确认
考生报名时需准确填写报考类别,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
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选择 “非定向就业”;
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选择 “定向就业”。
(二)报名阶段划分
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办。报考点选择需遵循以下原则: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 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段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平台;(2)报名操作:考生需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校(院)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信息;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3)志愿填报: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需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学习经历与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 / 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责任提醒:考生需严格按照报考条件与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相关问题,责任同样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确认要求
(1)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关注报考点公告;(2)材料提交: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按核验需求提交补充材料;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额外交验以下材料:经市(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教务部门验证的、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同一学科 8 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与学籍档案(网上确认后寄送至校(院)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3)信息核对: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予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4)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考试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
六、入学考试安排
(一)初试
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科目由校(院)自行命题;所有科目均采用笔试方式;
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指定的考场,具体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二)复试
复试原则: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成绩使用办法,将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加试要求:以下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①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
体检安排:考生体检在校(院)拟录取后组织,具体时间与要求届时通知。
七、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遵循 “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的原则,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含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业务素质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资格审核: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材料提交:全日制学术学位拟录取考生需按要求转入人事档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合同;
责任说明: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校(院)不承担责任;
后续通知: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与实施办法,将在复试前另行发布。
八、学制与学费标准
(一)学制
所有招生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
(二)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①社会工作硕士(MSW)15000 元 / 年;②公共管理硕士(MPA)18000 元 / 年。
九、奖助体系设置
(一)全日制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 9600 元,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学业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 12000 元 / 年、8000 元 / 年、6000 元 / 年;
其他奖励: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
帮扶政策:校(院)开通 “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支持;同时设置 “助教、助研、助管” 岗位,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与额外补助。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级奖励。
十、学习与生活条件
(一)学习条件
指导模式:实行导师 “一对一” 或 “多对一” 指导,结合小班化教学,确保培养质量;
管理保障:配备专业辅导员与专职班主任,对研究生学习、生活进行全过程管理;
资源支持:自习室资源充足,图书信息丰富,拥有近百种中外文综合性人文、专科类文献数据库,提供印刷型与数字化文献相结合的保障服务。
(二)生活条件
住宿安排: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双人间宿舍,配备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器及 WIFI;
运动设施:网球场、乒乓球馆、羽毛球馆、篮球馆、健身房、多功能运动中心等场所,向全体研究生免费开放。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辅导与资料说明:校(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往届考试试题,考生需通过正规渠道备考;
通信信息填写:考生网报时需准确填写 2025 年 11 月至 2026 年 6 月期间的有效通信地址与联系电话,避免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误投或遗失;
信息查询渠道:校(院)所有招生信息均通过官方研究生教育网站发布,考生需在报名、考试、复试等阶段随时关注最新通知;
专业学位参考资料: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参考《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6 年社会工作硕士(MSW)招生说明》《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6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说明》;
政策衔接: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校(院)将按新政策调整执行,并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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