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党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规范开展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养方向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以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目标。招生对象需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道德品质及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专业能力培养上,一方面聚焦学术创新型人才,要求其扎实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科研、教学及管理能力;另一方面侧重实践创新型人才,注重提升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其能胜任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拥有优秀职业素养。
二、招生类别划分
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大类别,不同类别在学习方式、就业方式上存在明确区分,具体如下:
学术学位研究生:仅招收全日制学员,就业方式统一为非定向就业,学员需全程在校完成学业,毕业后自主择业。
专业学位研究生:包含两个专业方向,具体要求不同
社会工作(MSW):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学员需按全日制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与实践任务。
公共管理(MPA):仅面向在职人员招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学员需在保障工作的同时,按规定完成学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安排
2026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 95 人,招生计划将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分专业计划会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具体专业及人数分配如下:
学术学位研究生:计划招收 47 人,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生专业涵盖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8 个专业。
专业学位研究生
社会工作(MSW):计划招收 10 人,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公共管理(MPA):计划招收 38 人,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此外,招生专业目录、专项计划涵盖专业及复试参考书目等详细信息,可查阅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资格要求
依据招生类别不同,报考资格分为两类,具体条件如下:
(一)学术学位与社会工作(MSW)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报考上述两类研究生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 2 年(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 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一是已通过 8 门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二是具备一定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或出版相关专业著作等)。
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报考 MPA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上述 “(一)” 中第 1、2、3 项要求。
学业水平与工作经验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且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 日)。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考流程说明
报考工作包含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时段为 9:00—22:00,逾期无法报名。
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需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报名阶段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需在网上确认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确保自身符合要求后再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条件导致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确认要求
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积极配合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完成报名确认手续后一周内,将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如课程成绩单、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等)及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
资格审查: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全面审查考生网报信息,重点核查学历(学籍)信息;若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准予其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六、初试安排
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段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考试方式: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
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上标注的信息为准。
七、复试与录取工作
(一)复试与调剂
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核实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
思想政治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包含三个部分,一是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公共管理(MPA)专业考生需额外加试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二是业务课面试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三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上述各项考核科目成绩若未达到合格线,考生将不予录取。
调剂安排
调剂基本条件:需符合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
调剂组织: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统一管理,统一发布调剂信息。
调剂流程: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需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研招网平台)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申请的确认,以该系统中提交的申请为准;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二)体检
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具体体检方式、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三)录取规则
录取组织: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依据教育部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补充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档案与组织关系要求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需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无需转入我校。
学历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将自动无效。
后续通知: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通知。
八、学制设置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统一为 3 年,考生需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全部培养环节。
九、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 8000 元(不含教材费)。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 10000 元(不含教材费)。
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学费 42000 元(不含教材费),分三次缴纳。
(二)奖助政策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具体如下:
奖学金:依据研究生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 12000 元,覆盖比例为 20%。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 9000 元,覆盖比例为 30%。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 6000 元,覆盖比例为 50%。
助学金:包含三类资助
国家助学金:面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只要完成各阶段规定学业,即可享受,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每年分两次发放(每学期注册后发放一次)。
学校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 2400 元,每年分两次发放(每学期注册后发放一次)。
生活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个工作日 15 元,按月发放。
十、培养地点与住宿安排
培养地点:我校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校区,均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燕山校区(具体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东路 1 号);实际培养地点以校内教学安排为准。
住宿安排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内学员公寓楼,房型为双人标准间,被褥由学校统一配备,不收取住宿费及被褥费。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住宿需根据校内公寓资源情况确定,可选择住校公寓或自行安排住宿,住宿费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毕业与证书发放
考生需按培养方案要求,修完所有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方可毕业。毕业时,学校将颁发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具体要求以《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十二、违规行为处理
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若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存在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具体如下:
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学籍。
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违法犯罪: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相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说明
本章程未明确的事宜,或本章程内容与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不一致的,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招生过程中,若上级主管部门调整相关政策,我校将按新政策执行,并及时发布通知。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 1 号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院
办公电话:0531-88513645;0531-88513602
招生单位代码:89637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