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本招生项目致力于培育具备坚定爱国情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拥有良好道德品质,且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人才。具体而言,一方面培养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培养具备较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在考试招生环节,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的政策与标准。
从就业方式来看,硕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其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按照定向合同约定的方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则通过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
具体到我校招生情况,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统一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录取者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多种学习形式与灵活的时间安排进行在职学习,就业方式限定为定向就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考生若需了解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我校 2026 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100 余人,其中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约 1900 人;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850 人。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以及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各专业最终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要求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必须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时间截止到 202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 4 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二是近 3 年内,需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 1 篇,或者作为主要完成者(通常为前三位)取得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他科研成果 1 项。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此外,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二)报考特殊专业或类型需满足的其他要求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本章程 “(一)基本报考要求” 中的各项规定。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本章程 “(一)基本报考要求” 中的各项规定。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本章程 “(一)基本报考要求” 中第 1、2、3 项的规定。
(2)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逾期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有关网上预报名的具体工作安排,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对外公布。
(2)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将不再接受补报,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考生(如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
(3)考生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的相关材料。
(4)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到的处罚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网站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
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以及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招生类型,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之一,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9)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复试前需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由我校进行复核。
(10)现役军人报考我校,需事先认真阅读并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1)残疾考生若需要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并提出申请,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
(12)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13)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14)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站以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渠道,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5)考生需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的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以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的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所有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都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一律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需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
(5)所有考生在报名时,都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且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招生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以及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参考我校发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需要注意的是,我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初试成绩将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个人初试成绩。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复试
(1)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各专业生源情况与招生计划等因素,自主确定考生(包括统一考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其他学术方面的要求。
(2)复试将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将按照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
我校将在复试前,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各单位的复试实施细则。
(3)在复试期间,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以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同时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考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允许参加复试。
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问题,需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前提交相关的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在复试阶段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的界定,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考生需自觉遵守我校的考场规则,以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情况。
(4)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安排在复试环节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我校不设置破格录取机制,对于不符合进入复试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
(7)若我校认为有必要,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
(8)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9)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的加试科目可参考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对于跨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没有在复试中加试的要求。
(10)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若考生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加分项目不进行累计,若考生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将按照最高加分项给予加分。
调剂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实际的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复试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二)体检
体检工作将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的体检标准可参考《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三)录取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针对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展开,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考核主要通过与考生面谈、“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等方式进行。
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的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以及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并进行全脱产学习,若未按要求转入,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在职学习方式,不享受奖、助学金,其户口、人事档案无需转入我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旦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矛盾或问题,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再修改,对于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也将不予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在经本人申请并获得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需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若在入学时(2026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
八、学制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分为 2 年或 3 年两种,各招生专业的具体学制将另行公布。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将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最新发布的文件执行,各招生专业的具体学费标准将另行公布。
目前,我校已构建起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基本助学金、“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硕士预修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入学 “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与发放要求,以我校当年公布的通知为准。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一)培养地点
学校主体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设有崂山校区、鱼山校区、浮山校区和西海岸校区四个校区。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的招生计划(具体可参考招生专业目录)所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为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学校发展规划等原因,部分单位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的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二)住宿情况
我校不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
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成绩合格,顺利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且在德、智、体各方面考核均合格者,学校将准予其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对于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在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学校将授予其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二、违规处理
对于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本章程中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内容不一致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238 号;联系部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66782080。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