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秉持新发展理念,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同时也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一)学习形式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其中,学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则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二)就业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则依据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需要注意的是,定向就业类别的研究生档案无需调入学校。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核对报考学院、专业、学习形式、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各自对应的代码,以及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 2026 年具体招生专业可查看《山东工商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招生人数为 “拟招生人数”,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一志愿考生达线情况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总体要求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及以上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学位报考要求
报考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特定专业学位报考要求
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一)条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从 2027 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 125603)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相关网站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相关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下载准考证前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能按期提供证明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等)。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到 2026 年 8 月,以便邮寄录取通知书等事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符合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政策以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为准。
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相关网站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相关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考试均不需要使用计算器。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和审计 5 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
具体考试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
(三)成绩公布
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具体成绩公布、复核等事项另行通知。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学校根据招生进程安排复试及调剂工作,对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及调剂的具体时间、地点、细则等相关信息届时将在学校相关网站公布,学校将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因未及时关注学校网站通知,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复试内容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考生体检由校医院组织实施,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五)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学制
学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全部为三年。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 8000 元 / 学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学费 16000 元 / 学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23000 元 / 学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17000 元 / 学年,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12000 元 / 学年,其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10000 元 / 学年。
住宿费 1000-1400 元 / 生・学年。
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二)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和学校奖助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研究生奖助文件如有修改,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学校校区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 191 号。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宿舍,原则上不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宿舍。被褥及相关生活用品原则上自备。
十一、毕业
各专业研究生毕业要达到相关(学院)专业学位授予要求,具体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事宜
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688
校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 191 号
邮编:264005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5-690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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