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党校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涵盖多个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各专业具体研究方向设置如下:
(一)哲学专业
该专业下设 3 个研究方向,分别为: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国哲学
伦理学
(二)应用经济学专业
该专业聚焦经济领域实际问题,研究方向包含:
国民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三)政治学专业
该专业围绕政治理论与实践开展研究,具体方向为:
政治学理论
科学社会主义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该专业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应用的核心学科,下设 5 个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近现代基本问题研究
(五)法律(非法学)硕士
属于专业学位硕士类别,仅招收本科阶段非法学专业背景的考生。
(六)公共管理硕士
属于专业学位硕士类别,面向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招生。
二、学制与学位授予
所有招生专业的标准学制均为 3 年,学生需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全部培养环节。
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完所有规定课程、达到规定学分标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学校将为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科或专业领域的硕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凡报考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及对应专业特殊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学术诚信。
学历背景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其中,自考本科生需在 2025 年 11 月 1 日前获取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否则无法具备报考资格);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 2026 年 9 月 1 日已满 2 年(含 2 年),且经原工作单位考核确认已达到与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需额外参加加试科目考核,具体加试科目将另行通知)。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满足上述第 1-3 条条件外,还需满足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的要求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门类下的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专业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均不得报考该专业。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除满足上述第 1-3 条条件外,还需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且工作经验需符合以下对应要求:
若为大学本科学历,需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若为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学历,需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若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需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无影响正常学习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在校研究生若报考,需在报名前获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并出具相关证明。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不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收推荐免试生(推免生),所有招生计划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录取。
四、学习期间相关保障与毕业生就业
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为 3000 元;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为 10000 元;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为 12000 元,学费按学年缴纳。
住宿安排:学校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两人间住宿,宿舍内配备空调、暖气、24 小时热水及高速网络,可满足学生日常学习与生活需求。
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业采取 “双向选择” 模式,即由毕业研究生自主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确定就业去向,学校将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
五、奖助办法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具体依据包括《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陕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硕士研究生科研奖励办法》等文件,确保奖助工作规范、公平、公正,覆盖学生学习与科研需求。
六、奖励政策
为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提升综合能力,我校设立专项奖励,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研究生,可获得每人 5000 元的奖励:
学术论文入选国家一级学会及以上级别学术研讨会,并在会议中进行现场交流;
学位论文在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被评定为 “优秀” 等级;
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成功考取博士研究生;
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或国家直属事业单位招考,且被中央国家机关或国家直属事业单位录取。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坚持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潜力及体检结果,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预计于 2026 年 7 月统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与方式将另行通知。
除上述规定外,招生录取的其他相关事项,均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报考须知
招生计划:2026 年我校初步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8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1 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同等学力报考补充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除需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基本报考条件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满足 “属于国民教育序列高职高专毕业,且毕业后具有 2 年(含 2 年)以上工作经历” 的要求,同时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 “已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水平” 的证明材料,方可具备报考资格。
考试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统考科目,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自命题科目由我校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命题。
材料提交: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将本人正式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直接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关材料将作为录取环节的参考依据(非强制提交项)。
复试安排: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照我校发布的复试办法按时参加复试;其中,学历(学籍)核验工作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0 日,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
录取后事项: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需将本人户口、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考生除外);在校期间可按照规定申请并享受各类奖学金待遇;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通过 “双向选择” 落实就业单位。
报名与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所有报考考生均需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平台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需登录该网站,使用网报 “用户名” 和 “密码” 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各科目考试时间将在《准考证》中明确标注。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 10 天左右,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使用网报 “用户名” 和 “密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后需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错误需及时联系更正。
复试时间:复试具体时间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以上报名及考试时间若有调整,将以教育部最终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需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谨慎选择填报志愿,确保自身符合报考资格。
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环节,报名确认后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承诺内容;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考生需按照学历(学籍)核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
院校代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院校代码为 8966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准确填写,避免因代码错误影响报名。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李建、李雅博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 119 号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5378104、(029)8537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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