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一、党校概况与 MPA 项目背景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始建于 1949 年 6 月 16 日,作为中共上海市委直接领导的干部培养院校,既是市委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上海市党的领导干部培训的主渠道、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重要阵地,同时承担党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重要智库职责。
2014 年,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学位【2014】14 号),我校成功获批公共管理硕士(MPA)授权点,并于 2015 年正式启动 MPA 招生工作。自办学以来,我校始终立足自身优势,全力打造兼具上海特色与党校特点的 MPA 项目,核心特色体现在四大方面:一是课程教学紧密结合上海公共管理实践;二是组建 “双师型” 师资队伍,兼顾理论深度与实践经验;三是采用现代化教学方式,提升教学互动性与实效性;四是突出实践导向,强化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多年来,我校坚持 “特色立校、质量强校” 理念,在锤炼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提升公务员履职能力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社会声誉良好。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与重要智库,我校近年学术成果显著,教师人均省部级以上哲社类科研项目数量位居上海市前列,多项决策咨询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学校拥有的强大学术支撑、雄厚师资力量、众多社会实践基地及优越教学条件,为 MPA 教育质量提供了坚实保障。2024 年、2025 年,我校 MPA 教育中心连续两年在第八届、第九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荣获 “优秀组织单位” 称号。
二、培养目标与方向
(一)培养目标
我校 MPA 项目旨在培养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拥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与职业道德素养,具备现代公共管理意识与中高级领导潜质,能够综合运用公共管理理论与方法解决实际公共管理问题,属于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主要培养方向
公共服务:聚焦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服务质量提升、民生保障等领域,培养具备公共服务规划与执行能力的人才;
特大城市治理:结合上海特大城市治理实践,围绕城市规划、交通管理、环境治理、社会治理等议题,培育专业化治理人才;
公共组织管理:专注于公共部门组织架构优化、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管理等内容,提升学生公共组织运营与管理能力。
三、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一)招生人数
2026 年我校拟招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29 名,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若指标调整,将按最新指标执行。
(二)学制
学制为 2.5 年,为保障学习质量与成果,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含休学等特殊情况)。
(三)学习方式
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模式,授课安排以 “周五晚上 + 周六全天” 为主,兼顾在职人员工作与学习需求,便于学生平衡工作与学业。
四、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 2026 年 MPA 项目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国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思想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良好,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
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学业与工作经验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间计算节点均为 2026 年入学前,即 2023 年 9 月 1 日前、2021 年 9 月 1 日前、2024 年 9 月 1 日前):
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需在 2023 年 9 月 1 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条件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后,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需在 2021 年 9 月 1 日前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条件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需在 2024 年 9 月 1 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 / 学位证书)。
五、报名方法
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操作。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平台
网上报名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进行操作。
2.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
3.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资格核对:考生需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确认自身符合报考资格后再填报志愿与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条件导致后续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信息真实性与准确性: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信息修改与重新填报: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再开放补报通道,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4)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志愿填报限制:报名时,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即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 “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6)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报名平台及报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二)网上确认
1. 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组织实施。
2. 确认要求
(1)全员参与:所有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网上确认,未参加确认者报名无效;(2)诚信承诺:确认过程中,考生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约定;(3)信息核对与材料提交: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同时根据报考点核验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等),逾期将无法补办确认手续;(4)责任承担: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均为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
(一)初试
1. 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 考试凭证
考生参加初试时,需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3. 考试时间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段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4. 考试地点
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统一安排,具体考场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5. 考试科目
初试仅设两门科目,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
英语(二):满分 100 分。
(二)复试
1. 复试信息公布
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复试时间等具体信息,将于 2026 年初在我校(院)官方网站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
2. 报考资格复审
复试阶段,我校将再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如工作经验不足、学历信息不符等)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与录取资格。
3. 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具体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素养、公共管理专业基础、实践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及综合素质。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环节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复试结果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不再进入后续录取环节。
七、体检安排
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与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一般在拟录取后组织)。体检结果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录取规则
录取依据: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含政治素养、品德考核)、体检结果等因素,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均为 “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需与我校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入学时,考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均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约定就业。
九、学费标准
2026 年我校 MPA 项目学费为人民币 7 万元 / 人,学费分两次缴纳(具体缴费时间与比例将在录取后通知),缴费标准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无额外收费项目。
十、学历与学位证书
考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将获得以下两类证书: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 “公共管理专业”“非全日制” 学习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两类证书均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与学位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与信息查询
(一)信息查询渠道
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及时发布招生考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录取公示等相关信息,考生需定期登录我校官方网站,通过 “研究生教育” 栏目查询最新动态,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二)简章效力说明
本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冲突,将以国家最新政策及我校后续发布的补充规定为准;其他未提及事项,需遵照 “研招网” 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三)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631;
联系部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MPA 教育中心);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 123 号;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电话:(021)22881371(工作日办公时间接听,咨询高峰期建议优先查看网站信息)。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MPA 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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