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为落实《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特色与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明确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的具体流程与标准。
一、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负责学院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涵盖招生计划制定、复试组织、拟录取审核等关键环节,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接收类别与申请条件
(一)接收类别划分
1. 普通推免生(含“支教团”):指来自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学院考核后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群体,包含参与“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
2.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指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退役军人。
(二)具体申请条件
1. 普通推免生申请条件:
接收专业范围:仅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四个研究方向)接收普通推免生,具体可参考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免资格,并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
额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优良,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2)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发展潜力,对硕士阶段的学习、科研有清晰规划与明确目标。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整体学习成绩优异,尤其是专业课程成绩突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统考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小语种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2.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条件:
接收专业范围:学院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含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均接收该类免试生申请。
核心条件:申请人为退役军人,且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同时需符合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三)接收人数限制
学院2026年接收的免试生总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当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总人数的50%,具体名额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动态调整。
三、申请材料要求与提交方式
(一)普通推免生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提交;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或“不予接收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在系统中完成确认回复。
(二)“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国家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三)通用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的同时,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核,材料需真实、完整、清晰:
1. 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供现场备查,复印件1份留存)。
2. 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应届生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备案表)。
3. 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1份(需由学校教务处或教学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1份(由本科就读高校或工作单位出具,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5. 补充证明材料:
外语水平证明(如托福、雅思成绩单,或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
本科阶段获奖证明(如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奖学金证明等,需附排名证明)。
学术成果材料(如发表论文的复印件,需包含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封底;参与科研项目的立项文件,需注明个人排名;出版或参与撰写专著的证明材料等)。
6.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专属材料:《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以及立功表彰相关证明材料(如奖励证书、表彰文件等)。
(四)材料提交方式
材料可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提交方式,二选一即可:
1. 线上提交:将所有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统一打包压缩(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_姓名.rar”),在复试前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
2. 线下提交:在复试前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提交至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地址:东7A座621室)。
 四、复试考核安排
(一)复试形式
1. 普通推免生复试:统一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复试地点与相关要求将在学院通知中明确。
2.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复试:复试形式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申请人需关注学院后续通知。
(二)复试基本要求
1. 诚信承诺:申请人在复试前需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无误,复试过程遵守纪律、诚信应考。
2. 纪律要求:复试期间,若申请人出现违反复试规则、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学院将立即终止其复试;情节严重者,复试成绩记为0分,并取消录取资格。
3. 禁止录音录像:申请人不得在复试过程中私自录音、录像;若发现将复试相关内容在网络或个人群体中传播,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与成绩构成
1. 考核模式:复试采用“笔试+面试”结合的模式,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复试前学院将安排专人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复试。
2. 成绩标准: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主要考查申请人对报考专业基础理论、核心知识的掌握程度。
面试:满分100分,由四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申请材料评价(10%)、综合素质测试(30%)、专业能力测试(40%)、外语能力测试(20%)。
合格线:复试总成绩核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复试核心内容: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类别以外的学习经历、科研实践、社会实践或工作表现;评估其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及科研创新潜质。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重点考查申请人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对报考学科/类别的发展趋势、前沿动态的了解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外语能力测试:包含外语听力、口语表达能力测试,以及专业外语应用能力考查,全面评估申请人的外语水平是否满足硕士阶段学习与科研需求。
申请材料评价:结合申请人提交的外语水平证明、获奖材料、学术成果等,综合评估其学术基础、综合素养与发展潜力。
(四)复试流程
1. 分组与次序确定:复试当日,申请人根据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名单分小组准备;复试次序通过随机抽签确定,复试题目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确保公平性。
2. 候考准备:申请人需提前到达指定候考室,按要求完成抽签排队,等待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复试环境检查,并听取复试纪律与流程说明。
3. 正式复试: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申请人进入答辩室参加复试,复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主要环节包括专业课程抽题问答、专家提问、外语问答。
4. 待录取确认:复试结束后,若学院确定申请人为拟录取对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12小时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五、拟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学院按复试批次,分“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两类,根据申请人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复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较高者。
(二)录取审核与公示
1. 学院审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同步将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 学校审定与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向教育部提交录检申请,经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方为正式录取。
(三)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申请人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无论处于录取流程的哪个阶段,学院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 申请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
2. 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或存在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
4. 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补充认证材料。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6年毕业时未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6. 被拟录取后,又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7. 不符合国家、四川省及西南科技大学相关招生政策与规定。
(四)违规处理
复试过程中若申请人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违规记录记入全国招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时间安排
1. 普通推免生:需在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流程以学院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2.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在国家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国家要求与学院通知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3. 志愿填报与复试通知:
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单位代码为“10619”,招生单位名称为“西南科技大学”。
9月23日起,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或“不予接收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在系统中完成确认回复,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
七、其他事项
(一)体检安排
1. 体检时间:申请人可在被拟录取后安排体检,体检完成时间需在学院规定期限内。
2. 体检机构:任意二甲及以上公立医院均可,体检报告需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
3.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4. 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原件,需在学院公示复试结果后的7日内,通过现场提交或快递方式送达学院(收件人:李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816-6089918、0816-6089917;收件地址: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东7A座621室)。
(二)信息查询渠道
关于推免接收的后续通知、复试安排、拟录取公示等信息,申请人可关注学院网站招生版块,及时获取最新动态。
(三)细则解释权
本细则由西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若本细则内容与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及西南科技大学发布的相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以上级部门及学校的规定为准。
西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9月12日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