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简章,明确中国民航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要求与流程。
一、招生规模设定
2026 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总计 1351 名,该规模包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等各类招生类型。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 536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 754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 61 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已接收推免生数量、报考生源质量、学校发展规划等因素,对各专业招生名额进行适当调整。最终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将在各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正式公布。
二、招生专业范围
招生专业详情可查阅我校发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注意的是,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人数,是以 2025 年实际录取人数为基础拟定的参考数据,非最终确定名额。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仅可选择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硕士专业学位所覆盖的招生专业进行报考。
三、报考条件说明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考生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满足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此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且需同时符合两项要求:一是通过 8 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并提供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二是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补充条件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需符合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
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需符合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
需满足相应工作经验要求: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要求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我校推荐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可查阅《中国民航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四、报名程序安排
依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考生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
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前需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中国民航大学发布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确保报名流程合规。
(一)网上报名环节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统一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
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需按招生单位要求选择报考点。
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网上报名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考生需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要说明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选择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条件及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
初试加分政策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可累加:
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一是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其中,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免初试政策申请: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无法补报;我校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政策申报与审核要求: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相应资格(其中,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
(二)网上确认环节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实施;我校报考点(代码 1247)的具体网上确认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考生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按核验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初试相关安排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因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损失。
初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公布的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初试科目:详见《中国民航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调剂与录取规则
(一)复试安排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核心环节,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是录取的必要前提,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
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将在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数量、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并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
复试期间,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以及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安排复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无需加试。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调剂安排
对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和我校官方网站公布。
(三)录取规则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开展全面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体检工作将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信息公开与公示要求
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
复试前,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开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及经审定的各院(系、所等)实施细则,同时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束后,将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若有变动,将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
各学院需在本院网站上,公开复试细则、调剂办法、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专业间调整)、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对于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公布考生名单时需注明相关情况。
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按要求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要求上传至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进行公开。未经我校公示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政策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八、报考类别与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去向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约定就业,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九、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学费为 8000 元 / 生・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学费为 10000 元 / 生・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为 28800 元 / 生・年。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按标准缴纳学费。
(二)奖助政策
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中,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等,按我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学制设置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制为 2.5 年,全日制专业学制为 3 年。
十一、其他重要说明
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以 “研招网”、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内容为准;考生需及时、认真阅读相关通知,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及培训,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发放考研相关资料;考生若遇到非法冒名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或直接报警。
研究生培养学院所在校区,由学校统一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在职考生报考前,需与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好报考研究生产生的各类问题;若出现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学校无法获取相关材料或调取档案等情况,导致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据此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官方平台公布。
十二、咨询与监督渠道
通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 2898 号
联系部门: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2-24092146
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2-2409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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