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是高校选拔拔尖创新型人才的关键途径。为规范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切实提升研究生生源整体质量,依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华东交通大学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接收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秉持诚实守信原则,且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
2.已成功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院校出具的推免资格证明材料。
3.本科在校期间主动参与科研项目、学科竞赛、学术论坛等学术实践活动,且在活动中表现优异、取得显著成果(如获奖证书、科研报告等)者,在接收审核过程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4.本科阶段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未受到任何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且须在 2026 年研究生入学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缺一不可。
二、推免生接收专业范围
1.华东交通大学所有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均全面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无额外限制条件。
2.2026 年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上限为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的 50%,具体人数将根据各专业招生需求动态调整。
3.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 “拟招生人数” 仅为初步计划,最终实际录取人数需结合报名情况、复试结果等综合确定,以学校研究生院最终公示为准。
三、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表格类材料:《华东交通大学 2026 年接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详见附件 1)、《华东交通大学 2026 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两份表格均需提交一式两份,且需确保内容填写完整、相关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齐全。
2.身份与成绩证明材料: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全部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1 份,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的红色公章,复印件无效。
3.能力与学术证明材料:能体现个人综合能力或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全国大学英语四 / 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摘要及期刊封面)、参与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如立项通知书、结题报告)等。
4.材料提交时间: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在参加我校推免生复试时现场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者,将直接影响复试资格审核结果。
四、推免生接收流程
1.志愿填报阶段(1)所有有意向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需在取得本科院校推免资格后,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推免工作时间安排。(2)在指定的网上报考时间段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在线准确填写并提交报考华东交通大学的志愿信息。
2.考核与审核阶段(1)学校将对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提交的志愿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获得参加我校推免生复试的资格。(2)通过初审的考生需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标准后,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健康要求)。(3)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对 “复试合格 + 体检合格” 的考生进行综合审核,重点评估考生的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审核通过后启动拟录取工作。
3.拟录取确认阶段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并确认拟录取资格,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不再保留其名额。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
1.资格复审: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全面、严格的资格复审,重点核查考生的推免资格、材料真实性、复试及体检结果等,剔除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后,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2.校级审议:复审通过的拟录取名单,需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进入公示环节。
3.公开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持续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拟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学校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录取资格:(1)2026 年研究生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2026 年研究生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3)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4)通过虚报个人信息、隐瞒重要事实、伪造或涂改材料等欺诈手段获取录取资格;(5)在公示期或入学后被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不良诚信记录,或受到违法违纪处理;(6)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学校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且无法通过后续复查。
2.档案调取安排推免生的个人档案调取工作,将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 “统考”)的考生同步进行,调取时间预计为 2026 年 5 月份。具体的档案调取要求、截止时间等信息,将由我校研究生院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并按要求配合。
3.录取通知书发放2026 年我校推免生的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当年 7 月份左右统一制作并发放,具体的发放方式(邮寄或现场领取)、领取要求及时间安排,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另行通知,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
4.考试报名限制已被我校正式接收并确认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若违反此规定,将自动丧失推免录取资格,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名额。
5.政策调整说明本章程所涉及的推免生接收办法、流程及要求,如遇 2026 年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调整,将以国家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学校不再针对政策调整单独发布补充通知,考生需自行关注国家政策动态。
七、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1.各学院推免生咨询电话(1)土木建筑学院:0791-87046029;(2)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0791-87046124;(3)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0791-87046408;(4)经济管理学院:0791-87045318;(5)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0791-87046255;(6)体育与健康学院:0791-87046303;(7)理学院:0791-87046326;(8)人文社会科学学院:0791-87045417;(9)交通运输工程学院:0791-87045128;(10)马克思主义学院:0791-87045472;(11)外国语学院:0791-87046379;(1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791-87046690;(13)艺术学院:0791-87046453。
2.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1)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 808 号;(2)邮政编码:330013;(3)联系人:匡老师;(4)招生咨询电话:0791-87046600、0791-87046551;(5)纪检监察电话:0791-87046333(驻校纪检监察组,负责受理推免生招生过程中的监督举报,保障招生公平公正)。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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