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帮助考生清晰了解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流程、要求及相关政策,现将报名、考试、录取、培养等核心信息整理如下,供考生参考。
一、报名与初试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段:分为预报名与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2. 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并上传真实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网上确认
1. 时间安排: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结合教育部工作部署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确认工作由对应报考点负责实施。
2. 特殊提醒: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关于天津财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的专项通知,避免错过确认时间。
(三)准考证下载
1. 下载时间:考生需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 打印要求:《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
(四)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
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全国统一时间为准,考生需提前熟悉考场位置及考试纪律。
二、学习形式与报考类别
(一)学习形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两类:
1. 全日制:考生需脱产在校完成学业,按学校教学计划参与课程学习、实践及科研活动;
2. 非全日制:考生采取不脱产学习方式,课程安排通常兼顾在职考生工作需求,具体上课时间以各专业通知为准。
(二)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具体要求如下:
1. 非定向就业:
考生入学后,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毕业时可自主择业,学校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2. 定向就业:
考生报名时需真实填写“现工作单位”,入学后我校不接收其人事档案;
毕业时按录取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回定向单位工作。
3. 特殊限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在职考生,不接受非定向就业报考。
三、考试科目设置
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分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自命题科目两类:
1.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三)、经济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等,命题及阅卷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2. 自命题科目:由我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自行命题,具体自命题科目可参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人数说明
1. 预估计划查询: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计划数为结合往年生源情况制定的预估数,不包含接收推免生的计划人数;
2. 计划调整依据:实际录取人数可能根据三大因素调整,分别为规划部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推免生最终录取情况、统考合格生源数量,调整方案需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五、报名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4. 学业水平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同等学力报考额外要求:需在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不得跨专业报考,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不接受外地报考点报名),复试时须加考两门专业课;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1.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翻译、会计、新闻与传播、设计、数字经济专业学位:报名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完全一致;
2.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专业学位:
(1)满足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中第1、2、3项要求;
(2)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考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单独发布的该专业招生简章;
3. 法律专业学位:
(1)满足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的所有要求;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 报考条件:符合上述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完成资格审核等手续;
2. 计划认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3. 报考限制: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 报考条件:符合上述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考生,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 材料要求: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
3. 报考限制: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考。
六、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信息填报:网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信息时,需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要求,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2. 费用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未缴纳报考费的报名信息无效;
3. 报考点选择:
在天津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需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网报公告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
其他往届考生若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作为报考点,需密切关注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避免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报名无效。
七、网上确认要求
1. 配合审核: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工作,按要求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确保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2. 材料提交:根据报考点核验工作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
3. 诚信承诺: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无法补办;
4. 责任承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具体安排:网上确认的详细流程及时限,以各报考点发布的网上通知为准。
八、复试相关规定
1. 复试形式:复试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具体复试形式以我校公布的当年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2. 合格标准:我校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定合格线,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差额比例:合格生源数量充足的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该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 资格复审:复试期间,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以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5. 加试要求: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复试时无需加试。
九、调剂规则
1. 调剂平台: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未通过该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无效;
2. 信息发布:我校将通过官方网站及“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公布各专业复试录取情况及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并为调剂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
十、录取流程与要求
1. 录取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依据教育部招生政策、天津市招委会管理办法,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定向就业审核: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的,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 录取检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登记表》由我校打印盖章后,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4. 学历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证书的,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1. 公开内容与时间:
报名前:公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复试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各学院实施细则及复试名单;
录取后:在学校官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 公示效力: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3. 最终确认: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上传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以该平台信息为准。
十二、学制与学费标准
(一)学术学位硕士(全日制)
1. 学制:3年;
2. 学费:8000元/生·学年。
(二)专业学位硕士
1. 全日制专业学位:
金融:学制2年,学费20000元/生·学年;
应用统计:学制2年,学费10000元/生·学年;
税务:学制2年,学费20000元/生·学年;
国际商务:学制2年,学费22000元/生·学年;
保险:学制2年,学费20000元/生·学年;
资产评估:学制2年,学费10000元/生·学年;
数字经济:学制2年,学费10000元/生·学年;
审计:学制2年,学费10000元/生·学年;
法律(非法学):学制3年,学费12000元/生·学年;
法律(法学):学制2年,学费12000元/生·学年;
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制2年,学费14000元/生·学年;
新闻与传播:学制2年,学费12000元/生·学年;
会计:学制2年,学费22000元/生·学年;
旅游管理:学制2年,学费20000元/生·学年;
设计:学制3年,学费18000元/生·学年。
2.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旅游管理:学制2年,学费20000元/生·学年;
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学制及学费详见该专业单独发布的招生简章。
十三、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
1.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2-88186371;
2. 各学院咨询电话:
经济学院:022-88186271;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含MPA):022-28160161;
金融学院:022-88186264;
商学院(含MBA):022-88186240;
会计学院:022-88349161;
统计学院:022-88186317;
法学院:022-88186323;
马克思主义学院:022-88186284;
人文学院:022-88186283;
理工学院:022-88186301;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022-88186307;
艺术学院:022-88186331;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022-22936209。
(二)研究生院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综合楼402室。
十四、特别说明
本招生信息说明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内容为准;若本说明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按国家政策执行。考生需持续关注我校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招生信息,确保及时掌握政策调整动态。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