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服务国家战略、按需精准招生、全面综合衡量、择优确定录取、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为保障招生流程公开、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说明
1. 预估计划性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研究方向)标注的拟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以及我校公布的整体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均为结合往年生源情况制定的预估计划,非最终录取人数。
2. 计划调整依据: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三大因素动态调整,分别为规划部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统考合格生源数量。
3. 推免生计划说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拟接收人数仅作参考,推免生最终录取人数以实际接收结果为准;推免接收工作完成后,实际接收情况将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学习方式分类
1. 分类标准: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均依据国家统一政策要求开展,执行相同的报考标准、命题规范与录取原则。
2. 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国家规定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证书中会注明学习方式;若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专业设置
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分为两类:大部分学术学位专业按一级学科进行招生,专业学位专业按专业类别进行招生。考生入学后对应的具体培养专业,可参考《南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专业对照表》。
四、推荐免试相关规定
(一)常规推免生
推荐免试生是指获得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经我校复试考核合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与缴费;报名时确定的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后期不得随意更改。
特别提醒:已被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二)特殊免初试政策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 招生范围限制:我校免初试招生计划仅面向全日制各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此类考生报考;
2. 报名要求: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无法补报。
五、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通用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此类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日期一般为9月初,具体以当年录取阶段通知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证书者,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需满足以下两类情形之一: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
② 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在网上报名截止前获得本科结业证书,且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仅持有本科结业证书,在复试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复试时仍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学位专项报名条件
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满足上述“(一)通用报名条件”的所有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满足上述“(一)通用报名条件”的所有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具体包含:普通本科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及专科公安与司法大类的相关法律专业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
3. 工商管理(含EMBA)、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代码125601):
(1)满足上述“(一)通用报名条件”中第1、2、3项要求;
(2)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 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时长计算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③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需额外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中的相关规定;
特别说明: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4),也需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4.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1)满足上述“(一)通用报名条件”的所有要求;
(2)仅招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其他报考规定
1. 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具体要求可参考我校发布的《关于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通知》;
2. 国际合作项目专业:《南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标注为国际合作项目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相关报考事宜需向对应报考学院咨询;
3. 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
(1)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报名时需在“报考类别”中选择“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单位名称,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无法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若考生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在网报系统中误选“非定向就业”,需在录取阶段接受录取类别调整为“定向”,并按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如工作调动、离职等),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4. 单独考试限制:我校不接受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的考生;
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骨干计划”):
(1)招生范围: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仅面向全日制各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报考;
(2)计划分类:我校骨干计划分为南疆高校师资专项与普通骨干计划两类。其中,南疆高校师资专项招生对象不限地区、不限民族;普通骨干计划录取考生中汉族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且鼓励考生报考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08/09/10)类专业,该四类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占普通骨干计划总计划的比重不低于65%;
(3)调剂限制: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至该计划以外的专业录取;未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4)其他事宜:可参考我校发布的《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问题解答》;
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招生范围:该专项计划仅面向全日制各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报考;
(2)报考资格: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需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等相关内容;
(4)其他事宜:可参考我校发布的《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问题解答》。
(四)加分与照顾政策
1. 政策依据:加分与照顾政策需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2. 加分规则: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得累加;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 资格审核: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条件,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报考点、相关主管部门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其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由报考点初审,其他资格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
六、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
(一)报考点选择原则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 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 天津地区考生:在天津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需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报公告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网上正式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2. 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3. 志愿填报:报名时仅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考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调剂办法、计划余额,按规定自主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信息真实性:考生需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认证材料(具体要求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6. 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
7. 报考责任: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选择符合规定的志愿与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 费用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未缴纳报考费的报名信息无效;
9. 后续关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事项,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网上确认
1. 组织实施:网上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安排需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 信息采集:考生需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并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3. 信息确认:所有考生需仔细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指导教师确定方式
考生报名阶段无需选择指导教师,待录取入学后,按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统一确定指导教师。
八、初试安排
1. 考试时间(含文学院艺术类):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如下:
(1)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3)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4)12月21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报考文学院艺术类的考生,需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关于报考南开大学文学院艺术类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温馨提示》;
2. 考试科目:具体初试科目可参考《南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3.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九、复试安排
1. 资格审核:复试阶段,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资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 复试形式与内容:
(1)形式:复试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
(2)目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差额比例: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办法与程序拟于2026年3月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
(4)特殊要求:报考管理类专业学位类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跨学科考生要求:我校对跨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含同等学力考生),无复试加试要求。
十、录取规则
1. 录取组织: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依据教育部招生录取政策、天津市招委会管理办法,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
2. 资格复查:录取检查阶段将重新核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复查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1. 公开内容:我校通过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及录取阶段,通过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2. 特殊标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3. 公示时长:所有公示信息的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十二、学制规定
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3年。 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其入学当年培养方案规定的 学制为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的最长修业年限为基本修业年限延长1 年,非全日制专 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最长修业年限为基本修业年限延长2 年。
南开大学2026级硕士研究生学制查询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学费及学制栏目。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三、学费、住宿和校区
1.学费: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按学费标准缴纳 学费,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查询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学费 及学制栏目。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2.住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提供 住宿。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住宿费为800—1200元/生 · 学 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3.培养和住宿所在校区:招生学院所在校区详见南开大 学研究生招生网报考指南中的 招生目录一栏《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所在校区列表》。因教 学科研、资源调配等需要,部分学生培养所在校区、住宿所 在校区可能与招生学院所在校区不一致,请以实际安排为 准。
十四、户籍和就业手续
1.户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户籍是否转入由考生自定。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户籍的转入。
2.就业手续: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指以非全日制学习方 式录取的、以骨干计划专项录取的、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 策录取的考生),按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 就业,天津市就业主管部门和学校不为定向生办理定向就业 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外地区或单位的就业手续;录取类别 为非定向的,均可以自主就业择业以及办理就业手续,与人 事档案是否转入无关,但人事档案不在学校可能影响部分行 业就业 。
十五、档案及奖励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是否调入南开大学由考 生自行决定,人事档案如果不调入南开大学,不影响录取, 可能影响部分行业就业,并且将会影响享受部分奖助政策, 具体请参考我校现行的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详见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一 栏中的奖助体系栏目。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档案的转入,国家 拨款的各类奖助学金以相关规定为准,其他奖、助、酬金均 参照当年相应的文件办法执行。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 件为准。
十六、其他
1.请考生将微信绑定个人学信网账号,绑定方法详见南 开大学研招网报考指南中的硕 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中发布的《请考生将微信绑定个人学信 网账号》。
2.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相关最新文件执行。以上内容 若与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 一致,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考生须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 招生信息网、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发 布的最新信息。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其他通知均以南 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十七、信息发布、咨询及申诉方式
1.信息发布:我校通过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 网站对外发布招生信息。
2. 申诉流程:考生本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首先向 报考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调查、处理。如对学院的调查处 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由研究生 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1)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23505940;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综
合业务西楼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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