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保障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明确招生流程、报考要求及培养安排,现将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核心信息整理如下,供考生参考。
一、招生计划安排
1. 整体规模:2026年我校共有15个学院、65个专业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招生总规模约3434人(包含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招生名额)。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约3121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约313人。
2. 计划调整说明: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拟招生人数为暂定数额,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最终录取人数、报考生源质量与数量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二、初试方式分类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方式分为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1. 全国统一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 推荐免试: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参照《河北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已通过推免方式被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
3. 特殊免初试政策: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该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推免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补报。
三、学习方式规定
1. 学习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两类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均依据国家统一政策要求执行,遵循相同的报考标准、命题规范与录取原则。
2. 各专业学习方式限定:
(1)同时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专业: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
(2)仅招收非全日制的专业: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
(3)仅招收全日制的专业:除上述4个专业外,其余招生专业均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就业方式说明
1. 就业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在报名阶段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或定向)。
(1)定向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准确、完整填写定向单位名称(名称须与用人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不得简写),并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学校将对定向就业合同及相关材料严格审核,从严把控。考生一经录取,就业方式不得变更。
(2)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就业。
2. 责任声明: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如离职、工作协调等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失效,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 非全日制就业限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五、报考条件要求
考生需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确保自身符合要求后再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取消考生考试、录取资格,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二)学业水平条件(不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考生)
考生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此类考生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证书者,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2026年9月1日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对相关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特别提醒: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三)专业学位专项条件
1.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与“(二)学业水平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与“(二)学业水平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四)管理类专业学位专项条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
报考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且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需额外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中的相关规定。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政策
1. 报考资格: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若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 报名要求: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类别,并准确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等相关内容,同时完整填写《入伍批准书》(注意区分“入伍批准书”与“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的编号(需包含所有文字、括号、数字,不得仅填写数字)。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 资格复核: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复核。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
4. 计划规模与分数线: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招生约40人,仅在部分专业开展(具体招生专业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暂定为:相应学科门类国家线总分降10分,实际分数线与录取办法以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为准。
七、网上报名流程
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2:00(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能会发布补充安排,考生需关注当地通知)。
2. 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 信息修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4.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保网报信息与查询结果一致。
5. 关键信息填写:
(1)通信地址:需详细、规范填写,用于接收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
(2)移动电话:需填写在2026年6月30日前保持畅通的号码,用于接收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短信提醒。
6. 特殊政策申报: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条件,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报考点、相关主管部门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政策。
7. 奖惩情况填写: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既往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学校将核查考生诚信状况,并作为思想品德考核与录取的重要依据。
8. 后续信息关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报考点发布的通知,及时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事项,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八、网上确认要求
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与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流程由各报考点组织实施。
2. 确认要求: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仔细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证明等),逾期无法补办确认手续。
3. 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为准);
(3)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
4. 学校要求:我校对考生报考点选择无特殊限制,考生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选择即可。
九、初试相关安排
1.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3)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4)12月21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2. 考试方式:初试均采用笔试形式。考生参加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时,不得携带计算器、画板、水彩笔等非常规文具,仅可携带考试大纲允许的文具。
3. 考试纪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为国家法律规定的考试,考生需诚信应考,遵守考试管理规定与考场纪律。对违反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校生将由所在学校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十、复试工作规范
1. 复试形式与比例:
(1)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国家线公布后,我校先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30%,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差额比例为150%;若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一志愿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如有专业(或研究方向)存在招生计划缺额,将接收调剂考生,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缺额人数的200%。
(3)成绩要求:复试各环节实行单项淘汰制,复试各单项成绩、复试总成绩低于满分分值60%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其中初试成绩占比不低于50%,具体核算办法以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为准。
2.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学校将在复试中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主要包含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形式,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通常涵盖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其中,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等专业的复试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资格复审:复试期间,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
6. 后续通知:复试具体安排(如时间、地点、流程)、组织管理办法、咨询渠道等,将在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中详细公布。
十一、基本修业年限(学制)
1. 2年学制:工商管理专业;
2. 2.5年学制:金融、英语笔译、日语笔译、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
3. 3年学制:除上述7个专业外,其余招生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3年。
十二、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下述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
应用统计:全日制,学费为7000元/年;非全日制,学费为3万元/年。
金融、会计学费为2.4万元/年。
工程管理学费为3.2万元/年。
工商管理:全日制,学费为3万元/年;非全日制,学费为4万元/年。
公共管理:全日制,学费为2万元/年;非全日制,学费为2.4万元/年。
十三、奖助办法
我校研究生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具体内容可登录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
十四、培养及住宿所在校区
我校校区包括北辰校区和红桥校区,2026级研究生新生培养及住宿所在校区以入学当年安排为准。
十五、本招生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