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规范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招生流程公平、公正、公开,明确招生要求与相关安排,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招生章程,供报考考生参考。
一、培养目标
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旨在培育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 具备良好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拥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 掌握所报考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
3. 学术型专门人才需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4. 应用型专门人才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并拥有良好职业素养。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满足国家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特别提醒: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
1. 满足本章程“(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中的所有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本科专业不属于法学类相关专业)。
(三)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
1. 满足本章程“(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中的所有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同样具备报考资格)。
(四)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
1. 满足本章程“(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中第1、2、3项要求;
2. 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五)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
1. 满足本章程“(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中第1、2、3项要求;
2. 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六)特殊专业报考补充要求
1. 1051临床医学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为临床医学专业,且需同时获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两证缺一不可;
2. 其他专业若存在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不招收跨专业考生等特殊要求,考生需参考《西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认具体规定。
三、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并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一)报考点选择原则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 其他考生(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要求
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2. 报名平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研究生招生报名平台,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逾期将无法补报,报名信息也不可修改;
3. 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不可同时填报多个专业;
4. 信息真实性: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的复试时间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 特殊政策申请:符合教育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加分项目等报考政策的考生,可按规定申请相应政策、选择对应报考类别或选项;
7. 报考资格自查: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符合规定的报考点;若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 信息核对:考生需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9. 信息关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工作;
10. 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标准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要求以报名平台及报考点通知为准。
(三)网上确认要求
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关注报考点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
2. 材料补充:网上确认时,考生需配合报考点要求,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户籍证明、工作证明等);
3. 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信息(照片)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符合要求。
四、考试与录取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必须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初试安排
1.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3)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4)12月21日下午14:00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遵守考点时间要求。
2. 考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需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具,遵守考场纪律。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复试工作一般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形式及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另行通知;
2. 成绩核算: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而成,具体折算比例以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办法为准;
3. 录取依据:学校将结合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4. 考试科目与范围: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范围,考生可查看《西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西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参考书目》。
五、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严格依据西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学费金额将在招生专业目录或录取通知中明确。
(二)奖助体系
1. 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面向此类研究生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及流程,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 在职研究生:可根据学校及相关政策规定,参与部分奖学金的评选,具体可咨询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
六、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一)招生类型与学习方式
1. 招生类型:2026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类;
2. 学习方式:按学习方式划分,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 招生计划说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不包含拟接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实际考试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及推免硕士生实际录取人数进行调整。
(二)学习年限
1. 基本学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2. 最长学习年限: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等情况),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上课安排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课时间一般集中在周末、节假日或寒暑假,具体上课方式、上课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报考学院的通知为准;同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不提供住宿安排,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七、就业方式
(一)就业类型划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
1.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按定向就业合同约定的单位就业;考生在被录取前,需与我校、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 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就业。
(二)特殊说明
1. 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若录取时需调整为定向就业,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控调整流程;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按定向就业合同约定定向就业,不参与非定向就业双向选择。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纪律要求:对于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填报虚假材料、考试过程中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必要时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2. 个人问题处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如工作调动、离职等),由考生自行与所在单位协商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政策衔接:若国家招生政策发生变化,或本章程未涉及的事宜,均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4. 信息查询:建议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了解招生工作最新动态、通知公告等;
5. 咨询方式: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电话咨询: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1)6405192;
(2)研究生培养办公室:(0891)6405194;
(3)研究生管理科:(0891)6152963。
咨询时间建议选择工作日工作时段,以便获得更高效的回复。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