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办法,规范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一、复试工作核心原则
我院严格遵循以下原则组织推免生复试,确保选拔过程科学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科学选拔原则:以学科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标准为依据,采用多元化考核方式,精准评估考生的专业潜力与适配度,选拔具备科研创新能力的优质生源。
公平公正原则:全程公开复试流程、考核标准与结果,保障每位考生享有平等竞争机会,杜绝任何形式的偏袒与违规操作。
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既要全面审核考生的学业基础、综合素质与思想品行,又要重点关注其专业思维、实践能力与未来发展潜力。
客观评价原则:依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复试表现进行量化打分,避免主观臆断,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考生的实际水平。
以人为本原则: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向考生传达复试安排与要求,耐心解答咨询,优化复试组织管理,提升考生参与体验。
二、复试申请材料准备
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按以下要求提交完整材料,并携带原件供现场核验;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信息,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与录取资格:
身份与学籍证明: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交正反面复印件 1 份,原件需现场出示。
学生证:提交学生信息页(含个人照片、学号等)与各学期注册页的复印件 1 份,原件需现场核验。
外语水平证明:
英语考生: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1 份。
小语种考生:提供对应语种的官方水平证书复印件 1 份。
学业与奖励材料:
大学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提交复印件 1 份。
各类奖励证明: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竞赛奖项等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 1 份(无相关奖励可不提交)。
学术科研成果:
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标注作者排序、发表期刊)、出版的著作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等,提交复印件 1 份(无相关成果可不提交)。
个人简历:
需清晰涵盖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专业课程成绩、科研实践经历、获奖情况、职业规划等内容,提交纸质版 1 份。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我院计划于 2025 年 9 月底组织推免生复试,具体考试日期与时段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复试具体地点将随时间通知一并公布,考生需按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报到。
信息获取:考生需密切关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的留言通知,同时保持个人手机通信畅通,避免因信息延误影响复试;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复试形式与考核内容
(一)复试形式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的推免生复试均采用现场面试形式,考生需按时到达指定考场,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流程
材料提交:复试当天,考生需在面试开始前,将按 “二、复试申请材料准备” 要求整理好的材料提交至学院指定工作人员处,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完整性后,核验原件信息。
面试考核: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要形式,考核组为每位考生单独准备一组试题,试题以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题目为主,题量以能充分考查考生能力为宜;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不低于 20 分钟,确保考核全面深入。
(三)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围绕以下四个维度展开,全面评估考生是否符合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考生对公共管理学科基础理论、核心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社会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同时评估其科研思维与学术敏感度。
综合素质和能力:评估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协作意识,以及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与职业素养。
外语听说能力:通过外语对话、专业相关外语材料解读等方式,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理解与口语表达能力,确保其具备开展专业学习与国际交流的基础。
思想品德考核:结合考生申请材料与面试中的言行表现,审查其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遵纪守法情况,判断其是否符合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要求。
(四)拟录取确认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 “待录取” 通知;考生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 “待录取” 状态,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成绩计算与录取标准
(一)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考核维度权重如下: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 40%,主要依据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与应用能力评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 50%,结合考生的综合表现与发展潜力进行评估打分。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 10%,根据考生外语听说能力的实际表现确定分数。
(二)录取标准
合格线要求: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即未达到满分的 60%),视为复试不合格。
否决条款: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无论其他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
六、复试监督机制与联系方式
(一)监督机制
学校层面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推免生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与复试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全面监督,对复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决策与协调。
纪检监察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监督工作,通过现场巡视、查看复试记录等方式,实时监督复试流程,确保考核合规;若发现违规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考生若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571-28867053。
咨询联络:关于复试安排、材料准备等相关问题,可联系复试工作联系人姜老师,电话:0571-28860519;建议在工作日工作时段咨询,以确保及时获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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