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规范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及拟录取全流程,切实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及《河南农业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招收及管理办法》(农大研〔2022〕1 号),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工作
学校层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全面统筹职责,具体负责审定推免生接收相关管理制度与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及责任人,及时协调解决接收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研究生院作为具体执行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学校推免生接收的日常事务。
学院层面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以下简称 “学院”)需强化对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组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后需报学校备案),专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该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纪检委员及招生学科负责人共同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学院需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及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内容涵盖接收条件、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及复试内容等),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二、接收类别
应届本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硕士推免生”);
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
三、接收专业
硕士推免生凡是按照国家规定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具备接收全国各高校推免生的资格(具体可参考附件 1)。
直博生我校仅在作物学、园艺学两个专业开展直博生接收工作。
四、申请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政治素养,热爱祖国,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2.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其他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考生;
3.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倾向,对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工作有清晰的规划和明确的目标;
4.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记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处于处分期内的情况亦包含在内),且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记录;
5.本科阶段整体学习成绩优良,尤其是专业课程成绩表现突出,英语水平需满足所申请学科专业的具体要求;
6.报考直博生的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由接收学院或对应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与上述条件无冲突的其他补充条件。
五、工作程序及安排
(一)申请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划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并参与后续复试;
2.各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提出申请的学生发送 “同意参加复试” 或 “不予接收复试” 的通知,申请学生在收到该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需通过系统完成回复操作;
3.申请人需按照招生学院确定的复试时间与地点,准时参加复试。
(二)复试
1.复试的具体时间、组织形式及考核内容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但不同批次的复试评价标准必须保持统一;
2.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依据学院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农业大学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附件 2)2 份、个人陈述(附件 3)1 份;
(2)学生证与身份证的复印件各 1 份(原件需携带至现场备查);
(3)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 1 份(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例如 CET 四级成绩单、CET 六级成绩单、TOEFL 成绩报告、雅思成绩报告等;
(5)申请人可自愿补充提交获奖证书、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
(6)报考直博生的考生,须提交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书;
(7)招生学院根据复试工作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拟录取
1.学院在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时,需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分类,依据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将拟录取考生的姓名、拟录取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复试成绩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日;
2.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且完成公示的拟录取名单,需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小组进行研究与审定;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 “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需在收到该通知后的 12 小时内,通过系统给出明确答复;
4.学校对推免生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名单报送至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并同步上传至教育部进行备案。
(四)注意事项
1.各招生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事先公布的该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拟接收推免生数量;
2.推免生接收相关工作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框架内开展,具体工作时间及详细安排以各招生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
3.各学院需妥善保管包括复试登记表在内的所有复试相关资料,以备后续查阅之需;
4.经备案确定拟录取为我校推免生的考生,需在我校校医院完成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考生身体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一致)。录取通知书将在完成政审及国家录取检查工作后,于 2026 年 6 月中旬邮寄至考生本人;
5.考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1)在推免生申请及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存在任何考试作弊记录的;
(3)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纪律处分的;
(4)本科毕业时未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的;
(5)被我校拟录取后,又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六、监督与复议
1.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371-56552989(研究生院)、0371-56552706(校纪委);举报邮箱:hnndyzb@henau.edu.cn;
2.实行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推免生接收工作的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对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3.实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各招生学院需通过本院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学院对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学校层面的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及备案等所有环节的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开展,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予以录取;
4.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向我校提交推免生接收申请的教师及工作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推免生接收的任何工作环节;
5.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需确保投诉、申诉及监督渠道的畅通,明确受理投诉与申诉的时限。对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投诉或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科专家开展复议工作。
七、奖助政策
国家与学校通过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保障制度,构建多元化研究生奖助体系,持续提高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待遇水平。具体奖助政策可参照《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农大研〔2024〕3 号)执行。
八、其他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56552922(联系人:张老师);
本办法由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和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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