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武汉科技大学自身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简章,用于规范学校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称 “硕士推免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下称 “直博生”)的招生工作。
一、接收专业范围
1.硕士推免生接收范畴
(1)我校所有研究生招生专业中,仅三类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硕士推免生,分别是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 1251)、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 1252)、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方向(专业代码 125601);
(2)除上述三类专业外,我校其余各专业均正常开放硕士推免生接收通道。
2.直博生接收范畴
(1)我校仅在指定学科接收直博生,具体学科包括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共 9 个学科。
二、申请基本条件
1.推免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2)需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资格认定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2.学业与综合素质要求
(1)学习态度需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本科阶段成绩保持优秀;
(2)需具备一定的科研潜力,在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方面表现突出;
(3)学风需严格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在校期间需自觉遵纪守法,日常表现良好。
3.身体健康要求
(1)申请人的身体状况需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4.直博生额外专项条件
(1)需提供书面推荐意见: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可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附件中下载;
(2)专业匹配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需属于相同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范畴,确保专业基础与博士阶段研究方向适配。
三、接收工作流程
1.志愿填报环节
(1)填报时间:申请人需在教育部明确的推免志愿填报时间段内完成操作,不可逾期;
(2)填报平台: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3)填报内容:在线选择并填报武汉科技大学相应专业的推免志愿。
2.资格审查与复试通知环节
(1)审查主体:由学校各培养单位(相关学院 / 学科)对申请人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进行全面资格审查;
(2)通知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收到参加复试的正式通知,需及时查看并确认。
3.待录取通知环节
(1)审核层级:经培养单位初核后,需提交学校层面进行最终审核;
(2)通知发放:学校审核通过后,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复试合格的硕士推免生、直博生分别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按要求及时确认。
四、研究生资助体系
(一)国家层面资助
1.国家奖学金与助学金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0 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 13000 元;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
2.国家助学贷款
(1)资助对象: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
(2)服务支持:学校将配合合作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办理助学贷款;
(3)额度限制:每生每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25000 元。
(二)学校层面资助
1.学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取得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处于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人事档案完整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不划分等级,统一按每生每年 10000 元发放;高年级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年 15000 元,二等奖每生每年 12000 元,三等奖每生每年 10000 元;
(3)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年 8000 元,二等奖每生每年 4000 元,三等奖每生每年 2000 元。
2.学校助学金
(1)资助用途:主要用于补贴博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2)发放标准:理工学科培养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金额不低于 10000 元;其他学科培养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金额不低于 8000 元;
(3)资金来源:由博士研究生导师的科研经费承担。
3.“三助” 岗位助学金
(1)岗位设置:学校面向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三类岗位;
(2)资助方式:受聘于 “三助” 岗位的研究生,可根据岗位工作内容与工作量获得相应的岗位助学金。
4.导师科研津贴
(1)发放依据:导师根据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的实际工作量、贡献度确定津贴金额;
(2)发放形式:由导师从个人科研经费中列支,向研究生发放科研津贴。
5.学位论文培优基金
(1)基金类别:分为博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与硕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两类;
(2)资助用途:专门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的选题、调研、实验、撰写等相关工作。
(三)社会层面资助
6.社会奖学金设置
(1)奖项类型:学校设有 “铌钢”“濮耐” 等多个社会奖学金项目,均由社会合作单位提供资助;
(2)奖励对象:主要奖励在科技成果研发、学术论文发表、课程学习成绩、社会活动参与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3)奖励标准:特等奖学金最高金额为 10000 元 / 人,一等奖学金最高金额为 5000 元 / 人,二等奖学金最高金额为 3000 元 / 人。
(四)国际交流资助
1.资助方向: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访学活动;
2.资助标准:
(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每人可获得最高 1 万元的资助;
(2)出国(境)进行短期访学的研究生,每人可获得最高 3 万元的资助;
3.执行依据:具体资助流程、要求按《武汉科技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执行。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86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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