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武汉工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及《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与要求,为扎实推进我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推荐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
1.坚持优化调整方向,突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建设的核心导向,确保推免工作与国家人才需求紧密衔接。
2.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构建科学的选拔培养体系以筛选高素质人才。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一律不予推荐和录取;同时建立完善的遴选评价机制,重点考察学生本科阶段学业表现,严格审核综合评价加分指标。
3.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切实保障各类学生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推免生自主报考意愿,保障推免招生与考试招生的协调发展,同时确保学生对推免工作的知情权,畅通申诉渠道。
4.坚持严格管理标准,全力维护推免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建立健全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及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要求,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推免工作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三级工作小组,具体职责与组成如下:
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1)主要职责:统筹学院推免工作全局,具体承担全院推免政策的拟定、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及结果审核等核心职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立于学生工作办公室。
(2)成员构成:组长为闫华飞、左辉;成员包括罗琼、黄艳、张宗祥、熊婵、朱喆、万庆;秘书为胡倩、于怡迪、林昱玘、李梓煜。
2.推免生遴选工作督查小组
(1)主要职责:对推免工作的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推免过程中的举报、投诉等问题,并按规定流程处理。
(2)成员构成:组长为罗琼;成员包括许慧、陈林、邹樵、程鹏、石梦菊、王学婷、何玲。
3.专家审核小组
(1)主要职责:审核学生是否具备推免生申请资格,对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科研成果所属单位(需为武汉工程大学)进行鉴定;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 “代表作评价” 机制,评价重点聚焦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实际贡献,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2)成员构成:组长为张宗祥、熊婵;成员包括朱喆、万庆、宋媛媛、何萍、卢洁琼、朱湘晖。
三、推荐对象
推免生选拔范围为本院通过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与留学生群体。
四、推荐条件
学院 2026 届应届毕业生推免计划分为 A 类计划与 B 类计划两类,两类计划的推荐条件分别如下:
A 类计划推荐条件申请 A 类计划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学院将从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优良,积极进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存在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学风严谨端正,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
(3)身心健康状况良好,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中关于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4)学习态度勤奋,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潜质。具体学业要求如下:①第 1 至 6 学期所有必修课(公共选修课除外)均需合格,无不及格记录;②学业成绩需达到 “优异” 标准: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在本专业排名位列前 30%(包含 30%);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710 分制)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
B 类计划推荐条件B 类计划面向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申请学生需先满足 A 类计划前三项条件(思想品德、诚信学风、身心健康),同时需符合以下要求:
(1)学业成绩要求: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第 1 至 6 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在本专业排名前 50%,且所有必修课(公共选修课除外)均合格(无不及格记录)。
(2)特殊条件要求(需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科研竞赛获奖:以主力队员身份(姓名排序在前五位)参与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竞赛项目需符合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范围),其中在中国国际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中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其他符合要求的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②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权威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 SCI、EI、CSSCI、SSCI 或中文核心期刊收录;③出版专著:以主编身份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④获得发明专利: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1 项及以上。
(3)额外要求: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需经本校 3 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相关证明材料需在学院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五、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至学院的 2026 届推免总名额为 16 个。学院结合各学系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人数)、2025 届毕业生考研升学率、上一年度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情况及推免名额执行情况等实际因素,原则上按 A 类计划 13 个、B 类计划 3 个进行名额分配;若存在特殊情况,需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最终分配方案。
A 类计划 13 个名额的具体分配情况(按学系划分):
(1)会计系:涵盖会计学(ACCA 方向)、会计学两个专业。其中会计学(ACCA 方向)专业有 2026 届应届毕业生 18 人,会计学专业有 88 人;该学系 A 类计划指标计算数为 4.9975,最终分配指标数 5 个,指标余数为 - 0.0025,候补排序为 4。
(2)公管系:仅行政管理专业,该专业 2026 届应届毕业生 63 人;A 类计划指标计算数为 2.0578,最终分配指标数 2 个,指标余数为 0.0578,候补排序为 2。
(3)工商系:仅工商管理专业,该专业 2026 届应届毕业生 55 人;A 类计划指标计算数为 1.7965,最终分配指标数 2 个,指标余数为 - 0.2035,候补排序为 5。
(4)市营系:仅市场营销专业,该专业 2026 届应届毕业生 34 人;A 类计划指标计算数为 1.1106,最终分配指标数 1 个,指标余数为 0.1106,候补排序为 1。
(5)管科系:涵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两个专业。其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有 2026 届应届毕业生 29 人,电子商务专业有 64 人;该学系 A 类计划指标计算数为 3.0377,最终分配指标数 3 个,指标余数为 0.0377,候补排序为 3。以上各学系 2026 届应届毕业生总计 398 人,A 类计划总指标数 13 个,与学校下达的 A 类计划名额一致。
B 类计划 3 个名额面向全院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选拔。若 B 类计划名额存在剩余,剩余指标将纳入 A 类计划并重新分配;若某学系 A 类计划名额存在剩余,将按照上述各学系 “候补排序” 依次递补。
六、推荐程序
9 月 5 日 - 9 月 9 日:学院正式发布本实施细则,组织召开推免工作动员会,开展政策解读、疑问解答等工作;学生需完成《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武汉工程大学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诚信承诺书》、《支撑材料清单》(附件 4)的填写,并准备支撑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9 月 10 日:(1)学生需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文科楼 419 室的林老师、李老师处,纸质材料包括附件 1、附件 2、附件 3、附件 4 及支撑材料原件与复印件;(2)同时需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 6417727@qq.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为 “学系 + 姓名 + 拟申报计划种类(A 类 / B 类)”;(3)特别提醒:所有申请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 9 月 10 日上午 10:00,逾期不再受理材料补交或修改申请。
9 月 10 日 - 9 月 11 日:学院推免相关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推免资格及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核实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对应计划的申请条件。
9 月 11 日 - 9 月 12 日:学院组织开展公开答辩,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核算并确定每位申请人的总成绩;考核结束后,需由学生当面确认成绩并签字确认。
9 月 12 日 - 9 月 14 日:学院在官方平台公示推免初选名单,公示期内若师生对名单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相关小组反馈或申诉,学院将按规定流程受理并给出处理结果。
9 月 15 日:学院将推免初选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整理汇总后,提交至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七、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得分由各考核环节综合评定得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学院不再为其保留推免申请资格。
综合考核流程具体如下:
(1)自我陈述:学生需准备时长不超过 5 分钟的自我陈述内容,陈述包含两方面核心内容:一是阐述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成绩情况、身心健康状态、所获荣誉奖项及学术科研经历等,若涉及个人证书、荣誉称号、科研成果等内容,需结合 PPT 或相关附件材料进行直观展示;二是说明自身选择该申报类型、目标申报学校及申报专业的原因,并清晰阐述个人在推免竞争中的优势。
(2)专家提问:现场考核专家根据学生自我陈述内容及申报材料,自由提出相关问题,学生需在 30 秒思考时间后,针对问题进行条理清晰的作答。
(3)结果公布:自我陈述与专家提问环节结束后,现场考核专家根据学生表现进行打分,打分完成后当场公布考核结果,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开透明。
八、其它说明
《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中涉及的成绩、分值、得分、排名等数据,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填写,数据计算方法严格按照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提交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由学生本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学生提供的成绩单需包含本科阶段所有课程成绩,且需完整打印,不得遗漏课程信息。
学院需对申请 A 类计划、B 类计划的学生均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构成:
(1)必修课学习成绩得分:计算学生第 1 至 6 学期所有必修课(公共选修课除外)的课程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为加权平均成绩得分,计算方法依据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
(2)奖励得分:该项得分合计不超过 20 分,具体加分标准按照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
(3)学院综合考核得分:该项得分不超过 10 分,学院在综合考核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首要评价依据,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实行 “一票否决”,直接排除在推免遴选范围之外。
学生与近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取得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推免遴选的参考依据,不纳入学生个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的计算体系;对于公众关注度高、争议较多的赛事或刊物,学院将从严把握其成果的认可度,确保评价公平。
申请 B 类计划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件 1 中的续表内容,且需提供本校 3 名本领域高级职称专家的联名推荐意见;学院按规定成立的专家审核小组,需对申请 B 类计划学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标准依据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 “代表作评价”,重点关注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贡献;未通过专家审核鉴定或公开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即失去 B 类计划推免申请资格。
学院根据 A 类、B 类计划的各自名额,分别对两类计划申请人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四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A 类计划按 “学习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的原则确定最终位次,B 类计划按 “奖励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的原则确定最终位次;参与排序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下达至学院推免总名额的 1.2 倍,候补名额原则上从 A 类计划申请人中产生。
在学院推免初选名单公示结束前,若某学系内有已获得初选资格的学生主动退出推免,将按照该学系内申请人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在公示结束后,若有学生退出推免,将按照学院制定的候补排序位次确定候补人员,补全推免名额。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志愿报考、录取等全流程工作,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系统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自主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九、监督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全院推免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承担全面责任,确保推免流程规范、结果透明;推免工作开展期间,若师生对推免过程或结果有异议,需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推免生遴选工作督查小组组长反馈,督查小组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十、其它事宜
若本实施细则内容与武汉工程大学发布的推免相关文件规定存在冲突,以学校文件要求为准;本细则未明确提及的其他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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