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规范有序推进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相关工作,依据学校对应文件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计划
直博生项目的推免接收计划,需结合学院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及推免生报名生源质量、数量等情况综合确定;硕博连读项目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以下简称 “全日制专硕”)项目的推免接收计划拟定为 195 人(具体详情可参考附件内容)。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报考生源的具体情况,对上述接收计划进行必要的适当调整。待推免工作全部结束后,学院会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实际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同时公布统考研究生的可用计划数量。
二、接收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学院规章制度,品德修养良好,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
(2)已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若考生在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其研究生入学资格将被取消。对于直博生项目考生,若在培养过程中经评估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满足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条件,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具体学习年限需参照届时生效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3)具备熟练的英语应用能力,且需满足以下任一英语水平条件: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托福(IBT)考试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4)申请直博生项目或硕博连读项目的考生,其本科专业需符合以下范围:经济学类(包含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所属专业、PPE、PLE 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若本科专业不属于上述类别,考生需已辅修经管类双学位,或其本科专业为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等数智相关学科。
(5)申请全日制专硕项目的考生,其本科专业需属于经济学类(包含入选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专业、PPE、PLE 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或工商管理类;若本科专业不在上述范围内,考生需已修读经管类微专业,或已辅修经管类专业双学位。
三、工作流程、操作指南与注意事项
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是推免生工作的统一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同时也是网上报考与录取的核心操作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志愿填报、录取流程及信息备案公开等所有相关工作,均需通过该系统开展。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且未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推免生资格,均视为无效。
(一)工作流程、操作指南
1.考生填报志愿:自 9 月 22 日 9 时起,考生可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同时填报 3 个志愿,每个志愿填报后 48 小时内不得修改。
2.资格审核及复试通知发送: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结合生源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自 9 月 23 日上午 9 时起,学院将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复试工作。
3.待录取通知发放:学院将依据接收推免生计划及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自 9 月 25 日上午 9 时起,学院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自 9 月 25 日 14 时起,考生可登录系统对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操作。考生需在系统规定的回应时限内完成 “接受” 或 “拒绝” 待录取通知的操作,操作一旦提交即不可更改;若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将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4.拟录取名单公示: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的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日。
(二)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在整个推免录取过程中,仅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不可同时接受多个待录取通知。
2.在考生未完成 “接受” 或 “拒绝” 操作前,学院有权对已发送的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进行撤销操作。
3.已通过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需在 9 月 22 日下午 15 时前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志愿填报。学院自 9 月 23 日上午 9 时起开始发放复试通知,自 9 月 25 日上午 9 时起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的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复试通知完成 “接受” 或 “拒绝” 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或未在要求时限内接受相关通知,均视为放弃相应资格。
四、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形式
复试环节包含专业英语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学术素养面试、培养潜质面试等模块,主要对考生的心理素质、专业英语应用能力、本专业系统知识掌握程度、攻读研究生的目的与科研规划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含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发展动态与最新研究成果的了解程度。考生的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1.复试各环节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复试综合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
2.学术学位项目(包含直博生项目、硕博连读项目)的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综合成绩=英语面试成绩 ×20%+学术素养面试成绩 ×40%+培养潜质面试成绩 ×40%。
3.专业学位项目的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英语面试成绩 ×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70%。
(三)录取原则
学院将严格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及整体表现择优确定最终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推免生接收工作中的关键环节,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五、推免生奖励措施
(1)对于符合学校奖助学金相关文件规定范围的推免生,可按照规定申请并享受相应的奖助学金。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括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同时设置助教、助研、助管(以下简称 “三助”)工作岗位及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具体的申请条件、评定标准及发放办法,需依据学校当年发布的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2)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该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 特等奖学金金额为 10000 元,一等奖学金金额为 5000 元,二等奖学金金额为 3000 元。该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流程与办法,可参考当年发布的《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六、有关学费的提示
(1)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按照学校统一制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根据专业类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金融专业与数字经济专业的学费为 12 万元 / 人,学费需分 2 年缴纳;保险专业、国际商务专业、会计专业的学费为 9.9 万元 / 人,同样分 2 年缴纳。特别说明:学费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办学成本变化等因素发生变动,最终学费标准需以学校 2026 年度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为准。
七、信息公开及其他
(1)考生需承诺所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并秉持诚信原则参与推免全过程。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无论违规行为何时被查实,学院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及时公开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各类相关信息,确保工作的公开、透明。
(3)咨询联系方式:博士研究生推免咨询联系电话为 027-68753185;硕士研究生推免咨询联系电话为 027-68755129、027-68752309;咨询联系邮箱为 1201007@whu.edu.cn。
(4)本细则未尽事宜,需参照《武汉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学院代码为 105,学院名称为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招生专业及对应代码如下:
020101:政治经济学
020103:经济史
020104:西方经济学
020105:世界经济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202:区域经济学
020203:财政学
020204:金融学
020205:产业经济学
020209:数量经济学
0202Z1:金融工程
0202Z2:保险学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01:会计学
120202:企业管理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1202Z1:人力资源管理
1202Z2:市场营销
九、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接收 2026 年全日制硕士推免生(含学术学位硕博连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计划指标数
1. 学术学位硕博连读项目
(1)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政治经济学总计划 4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3 人;经济史总计划 3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2 人;西方经济学总计划 7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5 人;世界经济总计划 5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3 人;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总计划 3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2 人;该一级学科小计总计划 22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15 人。
(2)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国民经济学总计划 1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1 人;区域经济学总计划 10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6 人;财政学总计划 7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5 人;金融学总计划 10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7 人;金融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总计划 3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2 人;产业经济学总计划 4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3 人;国际贸易学总计划 2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1 人;数量经济学总计划 8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5 人;金融工程总计划 5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3 人;该一级学科小计总计划 50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33 人。
(3)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总计划 11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7 人;该一级学科小计总计划 11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7 人。
(4)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会计学总计划 7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5 人;企业管理总计划 12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8 人;技术经济及管理总计划 5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3 人;人力资源管理总计划 8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5 人;市场营销总计划 10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7 人;该一级学科小计总计划 42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28 人。
(5)学术学位硕博连读项目合计:总计划 125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83 人。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项目
金融专业总计划 34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20 人;国际商务专业总计划 30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18 人;保险专业总计划 25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15 人;数字经济专业总计划 30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28 人;会计专业总计划 50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31 人;该项目合计总计划 169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112 人。
3. 总计
全日制硕士推免生接收相关项目总计划 294 人,接收推免生计划 195 人。
注: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对应的接收推免生指标为参考性指标,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考核结果等实际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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