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工作办法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二者统称推免生)的复试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里的关键组成部分。为扎实推进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各项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始终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优先意识,进一步确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做到宁缺毋滥。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对考生能力素质与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核并重,全面考查考生各方面表现,结合多维度信息进行综合评价,确保选拔出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
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坚决维护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保障每位考生的合法权益,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强化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规范管理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复试工作有序、合规开展。
二、复试组织管理机制
学校层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与指导。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成立由院领导担任组长、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负责人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领导本单位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1)工作小组需在充分调研、集体讨论决策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确保方案科学、可行。
(2)强化制度执行力度,构建严密的制度体系,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招生工作的干扰,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3)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所有参与推免相关工作的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需主动提出回避申请;若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需主动向工作小组报备。同时,考生若有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推免相关工作,也需主动向培养单位报备声明。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将制定的复试细则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复试工作开展前向考生公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5)培养单位需认真审查申请者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规范使用申请者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坚决杜绝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况。
(6)对于申请者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发表的论文(文章)、获得的专利、竞赛获奖证明或其他原创性成果,培养单位需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鉴定(专家组成员需具备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排除成果存在抄袭、造假、冒名顶替或有名无实等问题的情况。
(7)申请者材料审核完成后,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内蒙古大学接收推免生资格初审表》,并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成立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复试小组,该小组负责确定综合考核的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及具体流程,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1)复试小组由 3 至 5 人组成,成员需具备教授或副教授职称,且应选派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作风公道正派,同时无直系亲属申请本单位推免生的人员参与。
(2)在复试工作开展前,需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解读、业务培训与纪律教育,确保其熟悉工作要求与规范。
(3)复试考核涉及的内容及相应答案,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参与复试工作的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原则,严禁泄露机密信息。
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明确推免生复试的具体时间、考核形式及相关要求,及时通知考生,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确保考生能按时参与考核。
三、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综合考核包含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与 “业务能力考核” 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考核分值设定: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 20 分,业务能力考核满分 80 分。考生需达到各考核科目满分 50% 的基本合格线,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招生需求,在此基础上设定更高的合格标准。
特殊考生考核:对于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需重点考核其作为推荐免试重要依据的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深入了解考生在相关领域的能力与潜力。
考前准备工作:
(1)为确保考生身份真实,考前需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将考生信息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进行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复核,防止替考等违规行为。
(2)组织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明确告知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考中管理要求:坚持并进一步完善 “三随机” 管理方式(随机确定考生参与考核的次序、随机组建导师考核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强化对复试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考核时长与评分: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小组各成员需在考核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秘书需现场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复试结束后,需根据各成员评分综合计算出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成绩以百分制呈现,保留两位小数)。
材料保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妥善保管考核过程中的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记录、视频监控资料及录音录像等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研究生院进行备份存档,以备后续核查。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求
考核开展时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初步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后,需通知拟录取考生提交《报考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随后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考核核心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具体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等方面,同时需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考核,确保考生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考核实施方式:可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面对面谈话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也可根据实际需求,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向考生原所在学校或单位核实相关情况,全面掌握考生思想政治表现。
考核结果运用: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使用及相关流程
拟录取名单初步确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需根据考生的复试考核结果,综合评估后确定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与直博生建议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名单审核与最终确定: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全校生源状况与各学科发展需求,最终确定全校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名单公示:研究生院需对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反馈。
六、监督机制与复议流程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复试结果的合理性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与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需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
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各环节工作安排、复试结果等重要信息,需及时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向考生与社会公布,保障信息透明度。
复议制度实施:
(1)考生若对复试结果或招生工作存在异议,需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2)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负责受理考生的咨询与申诉,考生可通过指定方式反映问题。
(3)申诉受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 235 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楼 605 办公室
(4)邮政编码:010021
(5)咨询申诉电话:0471-4992114
七、拟录取后续要求
录取资格审核: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综合考核不合格,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入学体检要求:考生在入学时需按学校要求参加体检,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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