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制定本办法,用于规范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确保招生流程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一、资格审查
成功通过材料审查并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需在 2025 年 8 月 24 日至 9 月 3 日期间完成资格审查(各博士项目的具体审查时间与地点,将通过邮件单独通知申请人)。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参与资格审查,或审查结果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获得参加综合考核的资格。
不同类型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需核验的材料有所区别,具体要求如下:
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清华大学 2026 届本科推免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学证明(即学生证);
外校本科推免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学证明(即学生证)。
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学证明(即学生证)。
公开招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有效居民身份证;
本科阶段与硕士阶段的完整成绩单;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需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其中,与学历相关的材料需附带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学位的需附带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若学位证书为在境外获得,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出示认证报告;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出示学生证;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申请人,需出示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无法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照上述第 5 条的要求准备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申请人需在资格审查现场,向所申请的院(系)出示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由院(系)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验。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含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考核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4 日至 9 月 3 日(各博士项目的具体考核时间与地点,将通过邮件通知申请人)。综合考核将按照学科专业方向分别组织面试与笔试,以下为具体的考核形式、考核项目及成绩评定规则:
(一)考核形式及考核项目
面试:每个面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5 名评委组成。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基础理论掌握程度、外语应用能力,尤其关注申请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科研水平与研究潜质,以及学术兴趣与学术能力。面试过程中,每位评委将独立对申请人进行打分。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长为 3 小时。
(二)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不同专业及研究方向的笔试科目与总成绩计算办法不同,具体如下:
020100 理论经济学:
01 西方经济学方向:笔试科目包括基础知识(涵盖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与文献阅读和分析;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 50%、笔试成绩占 50% 的比例计算。
020200 应用经济学:
01 数量经济学方向: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包含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与文献阅读和分析;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50% 与笔试成绩 50% 构成。
02 金融学(公司金融、金融中介、资本市场和资本定价方向):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与英文文献阅读;总成绩按面试成绩 70%、笔试(基础知识部分)成绩 30% 计算。
03 金融学(保险方向):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与英文文献阅读;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70% 与笔试(基础知识部分)成绩 30% 组成。
04 金融学(国际贸易和投资方向):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与英文文献阅读;总成绩按面试成绩 70%、笔试(基础知识部分)成绩 30% 核算。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1 信息系统方向:笔试科目为运筹学、数理统计、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总成绩按面试成绩 50%、综合评价 20%、笔试成绩 30% 的比例计算。
02 运营管理方向:笔试科目为运筹学、数理统计、运作管理;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50%、综合评价 20% 与笔试成绩 30% 构成。
120200 工商管理:
01 会计方向:笔试科目为会计学;总成绩按面试综合素质考察 40%、面试研究潜力考察 30%、笔试成绩 30% 计算。
02 营销管理方向:笔试科目为市场营销;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70% 与笔试成绩 30% 组成。
03 创新、创业与战略方向:笔试科目为创新、创业与战略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 50%、笔试成绩 50% 核算。
04 领导力与组织管理方向:笔试科目为组织行为、人力资源、应用数理统计、英文文献阅读与分析;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70% 与笔试成绩 30% 构成。
三、推荐拟录取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量当年具体招生情况、学院培养条件,并结合年度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推荐名单。该名单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其他
本办法中未明确提及的事宜,需参照《清华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若申请人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存在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并注明个人信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申诉联系方式如下: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李华楼 B111 教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95329
电子邮箱:pgadmit@sem.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 0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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