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招收2026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我校诚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2026 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硕士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这两类考生统一称为 “推免生”。
为确保我校 2026 级推免生招生工作能够有序、规范地开展,现将相关具体事宜作出如下规定,并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人需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品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制定的体检标准;
申请人必须是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异,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本专业中排名靠前;
申请人必须被其所在的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若申请人在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是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的经历,我校将予以优先考虑;
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到过任何可能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
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此外,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在学期间若表现优异,可通过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的方式,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
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教育部 “推免申请系统” 开通之前,有意向参加我校推免考核的考生(包括本校学生),必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填报志愿,并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其中,本科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的公章(红章原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我校报名网站完成报名后,考生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再次报名,否则此前的报名将视为无效,请考生务必留意这一要求。
另外,对于已参加我校 2026 级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资格,或是参与招生宣传导师团且通过选拔的考生,无需再通过上述系统填报志愿。
三、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
在 2025年9月22日教育部 “推免申请系统” 开通之前,所有有意向申请天津大学直博生的考生(包括本校学生),需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一)报名网址相关说明
特别提醒:该网址的开通时间为 9月8日中午 12 时。与推免硕士生报名要求一致,在我校报名网站完成报名后,考生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重视。
(二)报名材料明细
报名材料中,证件、证书类材料均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考生需将下述材料中的第(2)至第(6)项,按顺序整理并转化为一个 PDF 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内容需清晰可辨,且附件总大小不得超过 20M。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2026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格将在考生完成报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考生自行编辑。生成表格后,考生需手工签署本人姓名;
《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考生可点击下载该文件,填写内容需包含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知,以及对未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的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本校学生无需开具此证明;
《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2 份:考生可点击下载该文件,需邀请两位教授或具有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且专家需手工签署姓名。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使用 A4 纸规格(成绩单纸张类型不受此限制)或用 A4 纸复印,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好,在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处。
特别说明
考生在报名时,“考试方式” 需选择 “本科直博”。由于本科直博生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网上报名时,只需选择 “有本科学历” 和 “有本科学位” 选项,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 0 即可);
直博生计划已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的顺利落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若拟录取考生想要放弃拟录取资格,需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将不再受理此类申请;
报名系统开放后,考生可登录我校研招网左侧的 “2026 年博导查询系统”,或登录我校直博生报名网站,查询直博生招生目录;
其他未提及的事宜,请考生查阅后续我校研招网发布的校级公告《2026 年直博生系统开通通知》。
四、接收工作安排
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期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 10 月 20 日),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我校将分批次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分批次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接收申请人的申请,并在报考系统中更新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将由学院通知其参加遴选考核。通过考核并获得《合格单》的考生,将具备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申报天津大学的资质,最终是否录取,由学校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前,学院会根据招生名额,综合考量材料审核结果与考核情况,对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排序,划分出拟录取批次;
考核内容与形式:考核将全面考察学生在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关注学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所学学科的认知程度、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以及考生的知识背景等。对于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如获得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挑战赛” 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等,在取得推荐资格并通过我校考核后,我校将予以优先录取。考核形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考核内容可参考 2025 年大纲。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开展遴选工作,发送考核通知,并分批次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但所有考核工作必须在 2025 年 10 月 19 日之前完成;
所有通过考核并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向其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录取,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信息的公示与公开: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7 日。
五、其他说明
2026 年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目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内容为准,现阶段报考系统中显示的招生专业目录仅作为参考;
若考生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愿报考我校,可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进行报名。相关学院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考核,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若申请人存在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是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若申请人在入学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复试期间,我校不再单独安排体检工作,体检将统一安排在次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六、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1. 信息查询
申请人可登录报考系统,查询申请、报考、成绩及录取等相关信息。我校会及时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最新的招生信息,请申请人密切关注该网站动态。
2. 申诉
若申请人对学院的招生环节存在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需受理并给出答复。若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硕士咨询电话为 022-27406405,
博士咨询电话为 022-27409520
咨询电子邮箱:硕士咨询邮箱为 yzb@tju.edu.cn,
博士咨询邮箱为 tiub27401195@126.com
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均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制定,若后续有变动,将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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