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14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编号:教学〔2014〕4 号),以及《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5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校内发文编号:内师校发〔2025〕3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确定,现就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的相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普通招生类别中,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需达到不低于 180 分的标准。其中,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其外国语、业务科 1、业务科 2 三门单科成绩,每科均需不低于 50 分;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则每科需不低于 60 分。
师范协同提质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合格线为不低于 170 分,且外国语、业务科 1、业务科 2 三门单科成绩,每科均需不低于 45 分。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生源质量情况、学科发展实际需求,自主划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但该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统一设定的上述复试合格线。
二、复试工作安排
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5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有序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各培养单位须在 2025 年 6 月 10 日中午 12:00 前,将本单位制定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以及确定的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统一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各培养单位需在 2025 年 6 月 15 日之前完成所有复试工作,复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后,及时告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各培养单位须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 17:00 前,将本次复试的结果及相关配套材料整理齐全,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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