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妥善开展南京工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的招生工作,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要求,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办学情况,特此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推免生招收基本条件
(一)坚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拥有为国家发展和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体检标准,同时满足所申请招生专业的具体报考健康要求。
(三)须为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本科就读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课程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前列。
(四)必须被所在本科高校列入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申请资格占用申请者本校的推免指标)。
(五)在本科学习阶段,未受到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或处罚。
(六)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一)至(五)项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要求: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对科学研究工作抱有浓厚兴趣;
(2)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与潜在的博士生培养潜质;
(3)在正式报名前,需与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完成沟通联系。
二、推免生招收专业范围
硕士推免生招生专业: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列出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招收资格。
直博生招生专业:我校所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属的招生专业,均具备直博生招收资格。
三、推免生资助与奖励政策
针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推免研究生,学校构建了 “国家 + 学校 + 社会 + 导师” 四位一体的全方位资助体系,具体涵盖以下类别:
1.奖学金体系
(1)国家奖学金: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评选发放,奖励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2)校长奖学金:学校设立的高水平奖学金,用于表彰学业突出、科研能力强的优秀研究生;
(3)学业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面向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其中新生奖学金专门针对推免入学的新生;
(4)专项奖学金:包含社会捐赠设立的专项奖励、学科特色奖学金等。
2.助学金体系
(1)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统一标准发放,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三助” 津贴:包含助研津贴(由导师根据科研项目发放)、助教津贴(承担教学辅助工作获得)、助管津贴(参与学校或学院管理服务工作获得);
(3)困难补助: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临时或定期的补助支持。
四、推免生申请材料要求
凡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我校 2026 年推免生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
1.基础身份与成绩材料
(1)本人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呈现个人信息页面);
(2)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如 CET-4、CET-6)成绩单复印件 1 份;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同时提供电子版与纸质版,其中纸质版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不可用复印件替代);
(4)若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成果(如专利、项目结题证明等)或各类获奖证书,需提供复印件 1 份(若为奖项,需包含获奖证书与获奖公示证明;若为论文,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首页)。
2.直博生额外材料
(1)英语能力证明:需提交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或 IELTS(雅思)、TOEFL(托福)考试成绩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2)专家推荐书:需提供两份由与申请学科领域相关的教授(或具备同等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包含推荐人签名与联系方式。
3.材料整理与提交说明
(1)所有材料均需采用 A4 纸张规格整理(本科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的统一格式提交,无需刻意调整为 A4 排版);
(2)材料需在复试当天递交给所申请的学院招生办,提交后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存备份。
五、推免生招生工作流程
(一)申请提交
考生需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在线选择我校相关招生专业,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
(二)申请审核与通知发送
我校研究生院将联合各招生学院,及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初步招生条件的考生,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待复试结束后,对通过考核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三)复试与录取安排
(1)复试考察内容:复试将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科研创新潜力、对所申请学科的认知深度、学科知识综合运用能力,以及考生的知识背景、逻辑思维与心理素质。
(2)复试组织方式:复试考核方式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可包含笔试、面试、科研能力测试等形式);各学院可根据申请人数与考生质量,分批次开展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通知考生。
(3)时间节点要求:所有复试工作需在 2025 年 10 月 17 日之前完成;各学院需在 2025 年 10 月 19 日前,将《南京工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电子版(需加密发送)与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待录取确认
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通过复试的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
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考生若对名单有疑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研究生院将联合学校纪委对相关投诉与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六、其他补充说明
(一)材料真实性责任:申请人需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在审核或入学后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信息(如成绩篡改、证书伪造等),我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按规定作退学处理。
(二)体检安排说明:推免生复试阶段不单独安排体检,体检工作将统一在 2026 年新生入学报到后,由学校校医院组织开展,体检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考试与学历要求:
(1)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若违规报考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2)考生在 2026 年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若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直博生专项参考:关于直博生的具体招收标准、培养方案等要求,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阅《南京工业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及相关学院发布的推免生招生补充章程。
(五)咨询与申诉渠道:
(1)各招生学院咨询电话: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在首页 “联系我们” 栏目中查询各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2)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25-58139194(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
(3)学校纪委申诉电话:025-58139069(受理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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